| 名称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05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9 | - |
| 高职排名 | 167 | 27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6 | 385137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314 | 386613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1 | 356216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3 | 215813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9073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8 | 66608 | 180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医圣故里、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南阳市,与著名的武侯祠景区毗邻。南阳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造就了医圣张仲景、科圣张衡、商圣范蠡、智圣诸葛亮、哲学家冯友兰、作家二月河等众多历史先贤和现当代名人,也为南阳医学高等教育提供了丰腴的文化沃土。南阳医专经过近70载的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中西医兼优、医药护技管门类齐全、质量全国领先的综合高等医学院校。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临床医学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临床医学类 | ||
| 针灸推拿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中医药类 | ||
| 中医学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中医药类 | ||
| 中药学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中医药类 | ||
| 医学影像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医学技术类 |
学校利用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生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建设单位
★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单位
★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单位
★重庆市首批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院校
★重庆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不仅是全国首批七所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之一,也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电力类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设有电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素质教学部、体育工作部等6个教学院部。经过69年的历史积淀,在全国电力行业和重庆市享有盛誉。
一、新生入学资助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 1000 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
(一)资助对象
1.享受学费资助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是指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经户籍所在区县扶贫、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在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就读、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2.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在渝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既包括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也包括非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
3.入学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若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其在校就读期间继续享受学费资助和生活费补助,直至毕业为止。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年限,为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规定的相应层次专业学业年限,受助学生休学、退学、开除不享受学费资助,留级累计享受的年限不得超过相应层次专业学业年限。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学费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