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69 | - |
| 高职排名 | 550 | 81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6390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1 | 9799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2 | 5871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8 | 5841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0 | 11727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3 | 7764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学院坐落于充盈着活力和希望的湿地之都、红滩之滨、稻香之乡、石油之城的新兴城市盘锦。为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市属高职院校。
学院1998年在原盘锦师范专科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盘锦分校的基础上组建。并获教育部批准成立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进一步将盘锦市卫生学校、盘锦市财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3、临时助学金,慈善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的款项,用于资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学生。
4、勤工助学活动,学院结合自身特点,为学生谋求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5、入学绿色通道,对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其顺利入学。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后,凭借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学院统一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盘锦市新区——兴隆台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
改革创新 内涵建设
走“协动产业”特色发展之路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也是福建省支持并主导倡办的省内仅有的两所软件职业院校之一。学校坐落于厦门集美大学城,这里依山面海,风景优美,交通便捷。
厦门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是中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是著名的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这里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人文荟萃、信息发达、经济活跃,拥有“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厦门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的管理,逐步完善我院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习、生活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1.遵守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较好,平均成绩在中等以上;
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并能提供村、乡(镇)困难证明;
4.在校生活每月经济来源低于150元的,可申请特别困难生的助学奖学金;
第四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1.每学年开学的第五周开始“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获取资助名额原则上为:一般贫困学生的比例控制在校生总数的15%以内,特别贫困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以内。
3.学生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由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在限额内等额评出初步推荐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院领导审定。学生处将受资助学生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第五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的管理
1.“政府助学奖学金”按月发放,财务部门设专门帐户进行管理。资助标准为每月每人100元。特别贫困学生的资助可提高到每月每人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资助: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不正当高消费行为。
(3)申请理由不实。
(4)学习成绩不合格。
第六条 本规定由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
| 地理位置 |
| 1.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厦门集美孙坂路1199号) 从SM城市广场(嘉禾路站)乘954路至软件学院站下; 从轮渡或湖滨长途车站乘27路或厦20路至SM城市广场转954路至软件学院站下; 从火车站、火车北站乘BRT快1线中科院站下。 学院图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