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6 | - |
| 高职排名 | 33 | 30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8 | 21219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8 | 88122 | 150 |
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院校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普通高等院校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奖普通高校
教育部“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院校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是一所以工为主,装备制造、能源动力与材料、电子信息、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旅游、文化艺术等多科型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面向全国高考招生,位于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四川德阳(距成都市40余公里),校园占地12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2万余人,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度荣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就业率均领先于同类院校。
学院严格规范的管理、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办学条件为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学院与全国数百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已形成立足四川、面向东部、辐射全国的开放型就业网络,每年均可提供达毕业生总数2~3倍的就业岗位供毕业生选择(机电类的专业可提供4~10倍以上的就业岗位)。同时学院积极推行订单教育与合作教育,毕业生提前1~2年与用人单位签定培养要求与就业协议,学院按企业要求实施动态联盟培养策略,紧跟现代生产技术、管理发展动态,以毕业生上岗达到零适应期为目标,以与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零距离的要求组织实施教学。
毕业生上岗的初始月收入在3000元人民币左右,1995年至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北京、重庆、四川等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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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分别在艺术专科批、专科一批、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市、区)则按当地省招办的安排,参加专科一批或相应批次的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并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录取。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鉴于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市场营销、学前教育专业的职业特性和就业要求,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男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5、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除将我院填报在第一志愿位置外(具体的录取批次及院校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四川为专科一批招生(在川招生代码:5155),还应尽量填上“专业愿调配”志愿。
在川艺术专科批专业只限于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录取时对考生无应往届要求。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举办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体育局所属资源于2008年6月创建的。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教练员队伍,特别是在竞技体育方面,不乏在世界体坛和全国体育界享有盛誉的权威专家。学院同时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学水平。
(一)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的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北京考生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历史、政治合格,录取时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三)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新生报到后,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专业特殊要求:
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特对报考各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考生的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须≤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