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6 | 191 |
| 高职排名 | 33 | 97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8 | 21219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8 | 8812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2 | 36492 | 25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7 | 41154 | 25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0 | 52904 | 250 | 不限 |
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院校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普通高等院校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奖普通高校
教育部“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院校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是一所以工为主,装备制造、能源动力与材料、电子信息、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旅游、文化艺术等多科型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面向全国高考招生,位于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四川德阳(距成都市40余公里),校园占地12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2万余人,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分别在艺术专科批、专科一批、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市、区)则按当地省招办的安排,参加专科一批或相应批次的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并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录取。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鉴于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市场营销、学前教育专业的职业特性和就业要求,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男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5、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除将我院填报在第一志愿位置外(具体的录取批次及院校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四川为专科一批招生(在川招生代码:5155),还应尽量填上“专业愿调配”志愿。
在川艺术专科批专业只限于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录取时对考生无应往届要求。
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少数民族录取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都予以承认。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位于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毗邻古人类文化遗址——国家文物保护单位落笔洞及热带风情万科森林公园,与创造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奇迹的三亚学院为邻。校园依山近海,空气清新,自然环境优美,人文氛围浓厚。
学院现设7个教学系(部),32个招生专业,涵盖五大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与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为核心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21个校内实习实训基地,7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还有3个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文理类、艺术类、对口单独招生类专业。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群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级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
第九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及参加2022年海南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守各省招生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若同一轮投档中出现同分情况,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填报专业顺序择优录取。对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对于实行3+3或者3+1+2高考模式的省份,不设考试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60cm-174cm、男生身高在170cm-184cm的考生;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管理(游艇服务管理)游艇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168cm、男生身高在170cm-182cm,无色盲、色弱,身体表露处无明显疤痕的考生,请与未来相应职业岗位对身高要求有距离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涉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按所在生源地的要求执行。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将专业成绩按高考文化分分制换算成同一标准后)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即考生凡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均可报考我院),录取时将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