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美术学院 | 辽宁工业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90 |
| 校友会(综合) | 306 | 319 |
| 武书连 | 534 | 3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2 | 44671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8 | 16663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97 | 1130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4 | 9032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0 | 67022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6 | 17169 | 456 |
四川美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655)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自1940年建校以来,坚守“志于道、游于艺”的校训,以出人才、出作品倍受赞誉,创作的以《收租院》、《父亲》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艺术精品被载入中国美术史。
学校2021年2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绘画、动画、原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产品设计)、工业设计、雕塑专业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中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绘画、动画、雕塑、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美术学、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等16个专业获批重庆市一流专业。动画专业实验教学体系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油画创作化教学路径探索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一)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4000元/年)。
(二)学校奖(助)学金包括:
(1)新生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生),奖励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优秀的新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应缴学费的100%)和一、二、三等奖学金(标准分别为4500元/年、2500元/年、1500元/年)。
(3)励志奖学金(标准为1500元/年)。
(4)单项奖学金:包括著作出版、论文发表、获得专利、作品参展(发表)与获奖、综合素质奖励、优秀毕业生等项目(标准为100元至10万元/项)。学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
(5)助学金(标准为2300-4300元/年)和勤工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遇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综合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如遇录取加权分排名并列时,以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普通类专业: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辽宁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51年,历经“锦州工学院”“辽宁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07年3月更名为“辽宁工业大学”。学校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6年获批辽宁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9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入选国家“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2021年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为核心,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重点,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校、院两级联动资助工作体系,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奖助名称 |
金额(元 / 年·人)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省政府奖学金 |
8000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国家助学金 |
4400(一等)、2750(二等) |
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
3000(一等)、2000(二等)、500(三等) |
“筑梦”成长爱心助学金 |
10000最高 |
校临时性困难补助 |
6000最高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发放标准视具体拨款数额和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而定。 |
我校是公办二本院校,录取批次请参考各省文件。
美术类招生原则是文化、专业课成绩在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课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录取分文、理的省份,艺术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美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各省高考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