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音乐学院 | 宿州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66 |
| 校友会(综合) | 418 | 452 |
| 武书连 | 453 | 59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2 | 102564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5 | 27273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6 | 129368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1 | 225422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28 | 145853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0 | 35085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6 | 172218 | 200 |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新都、临空经济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500亩,设有24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5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 四川音乐学院2021学年-2022学年收费标准 | |||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 一.学费 | |||
| 1、研究生学费 | 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 | ||
| 学术型硕士 | |||
| 艺术学 | 元/年.生 | 8000 | |
| 硕士专业学位 | |||
| 音乐与舞蹈学 | 元/年.生 | 20000 | |
| 美术学 | 元/年.生 | 20000 | |
| 教育硕士(艺术教育) | 元/年.生 | 8000 | |
| 公共管理 | 元/年.生 | 12000 | |
| 艺术硕士 | 元/年.生 | 20000 | |
| 2、本、专科生学费 | 川价费【2004】] 118号 | ||
| 工业设计 | 元/年.生 | 4920 | |
| 管理类 | 元/年.生 | 4440 | |
| 表演、编导、作曲、美术 | 元/年.生 | 12000 | |
| 播音主持、动画、影像、艺术理论、音乐学 | 元/年.生 | 9600 | |
| 艺术设计 | 元/年.生 | 7200 | |
| 3、成人本专科 | 川价费【2004】] 118号 | ||
| 同本科专业 | 元/年.生 | 成人函授、半脱产、重新学习学分按本科标准50%执行 | |
| 4、艺术类留学生 | 教外来【1998】7号 | ||
| 艺术类留学生 | 元/年.生 | 30000-40000 | |
| 5、中等艺术学校学生学费 | 川价函【2008】132号 | ||
| 音乐表演 | 元/年.生 | 7000-8000 | |
| 影视、戏剧表演 | 元/年.生 | 7000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元/年.生 | 7000 | |
| 作曲.舞蹈 | 元/年.生 | 8000 | |
| 二.住宿费 | 元/年.生 | 川教【2007】190号 | |
| 1、六人间 | 元/年.生 | 900 | |
| 2、六人间带卫生间 | 元/年.生 | 1000 | |
| 3、四人间 | 元/年.生 | 1000 | |
| 4、四人间带卫生间 | 元/年.生 | 1200 | |
| 5、八人间及以上 | 元/年.生 | 800 | |
| 6、附中学生住宿费 | 元/年.生 | 600 | |
特别说明: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1.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
3. 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500 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1000 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4.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5.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6.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高校辅助性资助措施之一,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主要扶助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家庭出现突然变故造成学习和生活困难以及遇到其他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而确需资助的学生。遇到突发困难情况,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程序评议确定补助对象和金额后,通常一次性发放补助,补助金额视困难情况定。
7. 特困生补助
特困生补助主要用于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5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被评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
获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关示范单位”
被评为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被安徽省文化厅评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
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被评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被评为全省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获批为“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通过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验收
被省体育局评为“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宿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请咨询学生处
电话:0557-2871227
网址:http://xsc.ahszu.edu.cn/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我校历来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在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承诺的基础上追求“精准资助”工作目标。
2015年我校提取资金390万元用于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经费,达到学校教育事业收入的4.9%。共评审国家奖助学金4681人,总金额1430.1万元;评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3204人,金额261.65万元;帮助2730名学生成功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841万元;设立了413个勤工助学岗位,发放补助80多万元;为22名孤儿学生全额减免学费,减免金额10万元;帮助47名学生申请义务兵国家资助,资助金额40万元。
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电话:0557-287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