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 | 110 |
| 高职排名 | 4 | 3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25 | 537391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70 | 219594 | 150 |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419 | 323032 | 150 | |
| 2021 | 招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 | 普通类二段 | 366 | 40527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350 | 427503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04 | 48481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117285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18 | 11335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282 | 11596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8 | 61092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413 | 4765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90 | 54892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经过80多年的积淀,学校以“立德树人 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建设“创业型高水平商科院校”为目标愿景,秉承 “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冷链暖心、软商硬做,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国家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第一类(A档)、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2018、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称号。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三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⑺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⑻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五是允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并经批准实行工学交替制度。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类技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12年的福州马高爱医院附设看护学校,是中国首批注册的护士学校之一,2005年由福建卫生学校和福州卫生学校合并组建。学校1954年开办药学和医学检验专业,是福建省最早的药学和医学检验人才培养基地;1986年在全省医药卫生院校中率先开设医学影像专业;是全国首批开设预防医学专业的4所高职院校之一。2021年6月,成功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计划(A类)立项建设单位。
1.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到生源地的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国家贴息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杂费先办理入学手续,注册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500元/年、2800元/年)、减交学费(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等补助。
3.投档分数超出本省高考本科线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当年学费全免。
4.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注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5.学院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