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 | 114 |
| 高职排名 | 4 | 87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25 | 537391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70 | 219594 | 150 |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419 | 323032 | 150 | |
| 2021 | 招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 | 普通类二段 | 366 | 40527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350 | 427503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04 | 48481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23 | 53794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9 | 25700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7 | 12904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经过80多年的积淀,学校以“立德树人 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建设“创业型高水平商科院校”为目标愿景,秉承 “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冷链暖心、软商硬做,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国家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第一类(A档)、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2018、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称号。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五是允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并经批准实行工学交替制度。
遵循国家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实施的规则。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创办于1993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健康产业,以管理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
五个二级学院,设置39个专业,在校生近万人,有高水平专兼结合、双师型教师约600名。
办学26年来,学院秉持“以美与健康提升人的生命品质”的办学理念,面向国际,根植中国文化,创新教育形态、丰富教育资源、重塑教学流程,为社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美德、人文底蕴、专业技能、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6万人,服务社会为逾10万青年人提供技能培训。
困难学生绿色通道:
当学生家庭遇到困难无法支付学费甚至不能维系基本生活的时候,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会根据情况给这些同学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并按照工作量支付相应报酬。既可用课余时间弥补生活费用的不足,也可采取半工半读解决生活和学习的困难,也可采取保留学籍、顶岗工作赚取学费的办法,学院有相应的弹性学制规定。
生源地助学贷款:
同时在四川和重庆地区的考生,符合一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积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1000元——6000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五)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0.其他贫困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