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职业学院 | 辽宁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5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47 |
| 高职排名 | 155 | 60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44 | 530841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2 | 236755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66 | 404613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364 | 40816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2 | 9687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7 | 63467 | 150 |
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发展时期。2010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现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是省内独具轨道交通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设有铁道机车车辆学院(铁道研究院)、城市轨道学院(城市轨道研究院)、智能制造学院(智能制造研究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信息技术产业研究院)、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工程研究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人文与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机场学院、港口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台港澳事务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乌拉尔国际轨道交通学院等教学院部,另设有独立设置的科研机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院。拥有实验实训室16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6亿元。
1、统招常规批(专科批)录取原则: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对于春季高考考生,我校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2、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1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3、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4、轨道交通行业单位对录用人员体检有严格标准要求,色觉异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业体检标准,企业不予录用。对于报考铁道运输类和城市轨道交通类等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对于报考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173cm-186cm,女生身高161cm-176cm,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5、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南北院建有三个食堂,能够满足全部学生就餐。
辽宁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2018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满意度调查报告》,我院在全国100所国家骨干校中,总体满意度排名15,教育质量排名12,教育公平排名16,教学环境排13,社会知名度、美誉度逐年提高。
1、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其他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校2021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无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不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