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00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96 |
| 高职排名 | 190 | 82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5 | 0 | -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0 | 148244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2 | 73627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9 | 19014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11332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出版印刷类学校,中国出版印刷专业教育的摇篮,国家新闻出版署(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特色学校。2008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0年,学校被列为国家100所骨干建设高职院校单位之一,2015年通过教育部和财政部两部委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学校是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是上海市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首批试点单位;上海市第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单位。2017年,学校1名教师入选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形象大使,学校助力上海获得2021年世界技能大赛举办权。2018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并获得教育部“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称号。2021年,“分类评价”工作在上海“应用技能型院校”中再次以显著优势排名第一,社会行业影响力显著提升。
详见各省录取文件
详见招生章程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教育业务由省教育厅管理。学院前身为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79年,曾获得“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招生就业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单位”“湖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就业处负责录取的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专业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均不需要英语口试。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