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电力大学 | 西安工程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87 | 251 |
| 校友会(综合) | 301 | 268 |
| 武书连 | 289 | 322 |
| US排名 | 1050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5 | 16821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6 | 2327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2 | 24151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1 | 24381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5 | 25676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0 | 19069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35 | 17802 | 44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9 | 50336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5 | 5271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4 | 5323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4 | 12664 | 499 |
学校的校训是“爱国、勤学、务实、奋进”,学校坚持“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方针,树立“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学校创建于1951年,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0年属地化管理。学校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力学院的发展演变,1985年起开始本科层次办学,2006年开始硕士层次办学,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我校获批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单位,支持我校以能源电力为特色,聚焦清洁安全发电、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管理三大学科专业,整体开展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能源动力类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电气类 |
| 自动化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自动化类 |
详见招生章程
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艺术等多科性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培养出了各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8万余名,为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纺织工程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纺织类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纺织类 |
| 服装设计与工程(卓越班)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纺织类 |
| 轻化工程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轻工类 |
| 轻化工程(卓越班)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轻工类 |
| 视觉传达设计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四年 | 电气类 | ||
| 自动化 | 本科 | 四年 | 自动化类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四年 | 计算机类 | ||
| 纺织工程 | 本科 | 四年 | 纺织类 |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本科 | 四年 | 纺织类 |
一、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
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与应届生同等待遇,没有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