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江汉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57 |
| 校友会(综合) | 309 | 346 |
| 武书连 | 352 | 378 |
| 泰晤士 | - | 73-9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0 | 928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4 | 10574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2866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1 | 28484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17 | 32941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93 | 1931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83 | 2386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98 | 4179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8 | 4741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8 | 4741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49019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地理/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4 | 4955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1 | 51215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4 | 54863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24 | 54863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1 | 12724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地理/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1 | 12724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9 | 13356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57 | 13978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前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院校;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在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培养和国际经贸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省份,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实际投档到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
(2)按专业组方式投档省份,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省份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3+1+2”模式改革省份,选考历史科目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选考物理科目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4.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但政策加分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资助政策
学校资助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在不断完善“奖、贷、勤、助、补、免”无缝对接帮困助学体系基础上,打造“四心”育人体系,注重搭建凸现我校教育教学特色的资助体系。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本科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设有校友高尔夫奖学金、栗铭奖助学金、仲臻奖学金等校友奖学金,还设有爱建奖学金、宝供物流奖学金、年利达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基金,资助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同时,学校实行“筑梦工程”,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学生社团、咖啡馆、虚拟公司运作、办公室助理、劳动教育等实践项目,对学生进行更加精准、个性化的帮扶,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服务学生成长和发展。学校教育引领学生实现自我砥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成长,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奖项名称 |
评选范围 |
奖额范围 |
获奖人数 |
国家奖学金 |
全校(新生除外) |
8000元 |
由教委下拨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校困难生(新生除外) |
5000元 |
由教委下拨名额 |
上海市奖学金 |
全校(新生除外) |
8000元 |
由教委下拨名额 |
中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 |
全校沪籍困难学生 |
3000元 |
10名 |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
参照宝钢相关文件 |
10000元 |
4名 |
爱建特种基金会奖学金 |
全校(新生除外) |
500-2500元 |
107名 |
本科生奖学金 |
全校学生 |
200-5000元 |
学生总数的40.5% |
学生竞赛奖励 |
全校学生 |
学校设立竞赛专项奖励经费 |
根据学生获奖等级 |
校友高尔夫奖学金 |
校经济困难品学兼优 全日制学生(新生除外) |
5000元 |
20名 |
维润助学金 |
国际经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本科大一新生 |
2500元 |
6名 |
宝供物流奖学金 |
国际经贸学院物流专业学生 |
3000元 |
2名 |
栗铭奖助学金 |
一等奖面向学院本科学生,二等奖面向国际商务专业学生;助学金面向学院本科困难学生 |
1500-4000元 |
9名 |
经贸95校友奖学金 |
奖学金面向学院本科大二至大四年级学生;助学金面向学院本科困难学生 |
1000-3000元 |
23名 |
立信资产评估奖学金 |
资产评估专业 (二、三、四年级) |
3000-5000元 |
16名 |
加拿大道格拉斯学院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中加合作项目学生 (二、三年级) |
50-800元 (第二、三学年) |
55% |
“年利达”法科学生 奖学金 |
法学院本科二年级学生 |
5000元 |
4名 |
美迈斯法学奖学金 |
法学院本科三年级学生 |
7000-13000元 |
竞评决定 |
仲臻奖学金 |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三、四年级; 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 |
1000-2000元 |
25名 |
ACCA卓越学生奖学金 |
全球统考第一 全球统考大陆第一 |
10000元 5000元 |
不限名额 |
ACCA全科通过奖 |
ACCA班全球统考合格学生 |
2500元 |
不限名额 |
TE Connectivity奖学金 |
会计学院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
5000元 |
6名 |
江汉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综合性大学。学校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余平方米。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00余人,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具备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达90%。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7000余人。
学校设有发展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等47个科研机构,承担大量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不少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获国家、省部级奖励。《江汉大学学报》荣获全国人文社科学报三十佳学报称号。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下列规则录取:
(1)美术类专业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折算合成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和音乐类其它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的湖北省考生实行自主招生,即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合格标准,自主确定文化录取分数线。
(4)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已与我校签订了预录取协议的考生优先录取。
江汉大学学生奖励举措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勤工助学、贷款举措。
一、奖励:
(一)国家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2011年全校32人获奖)。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2011年全校526人获奖)。
(三)省、市政府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省、市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四)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0名,每人10000元。
(五)校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学年评选20名,每人5000元。
(六)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同时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及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的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
(七)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7%,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校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校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5%,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元。
(八)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当年毕业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九)新生奖学金:
综合成绩奖:奖励各省考生按照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理、艺、体第一名的优秀新生。若招生人数超过100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录取总数的前1%予以奖励。
学术成果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文体竞赛获奖者。奖励标准每人1000元。
(十)道德风尚奖、学生学术成果奖、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由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标准为每人100--10000元(2011年全校815人获奖)。
(十一)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按捐资单位(个人)要求评发。
二、勤工助学:
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学生勤工助学每人每小时8元。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共分为3档;2011年全校共4320人次获国家助学金。
三、贷款:
国家实行生源地贷款,4000元--6000/人·年,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