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40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76 | - |
| 高职排名 | 275 | 58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16 | 0 | -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27 | 45709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90 | 542546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3 | 234677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12 | 540018 | 150 |
学校1979年成立,是中国较早独立设置的旅游类高等院校。2003年划归上海师范大学管理,与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成为同时采用两个名称的合一教育机构;其中,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仍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开展专科教育。2011年通过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成为旅游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5年,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目前为上海市“双一流”建设单位。目前拥有5大专业群共20个专科专业,含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加合作)、大数据与会计、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旅游英语等21个专业方向;其中,上海市一流专业群3个、一流专业6个。学校坚持“面向国际、依托行业、服务产业”的办学理念,拥有一大批国内知名的旅游、会展等学科带头人,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上海市教学名师4人;拥有省部级教学团队14个与教学创新团队10个。近年在教育部、上海市各类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中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3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12项;获国家及上海市精品课程27门,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35项;教育部国家规划教材20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1项;建成文旅部旅游类专业示范点2个、教育部共享型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和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1个。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获奖11项、入选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1人。学校为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上海餐饮烹饪协会副会长与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分别是中国旅游名校T10联盟、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和长三角旅游职业教育联盟创始成员,为联合国亚太旅游教育培训机构(APETIT)执委会副主席,世界旅游组织(UNWTO)、世界旅游联盟(WTA)、国际展览产业联盟(IEIA)、亚太旅游协会(PATA)、世界休闲组织(WLO)等组织成员或理事单位,与23个国家和地区53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交换访学、境外院校联合培养、实习与文化交流等常年交流项目40个。学校40多年向社会输送专业人才十万,毕业生广受欢迎,就业渠道广、质量好。
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无艺术类招生专业。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秉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德技双馨、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为目标,建立了开放创新强校模式,累积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形成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部队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是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省信息安全培训中心”;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称号。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
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根据该省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选考科目要求:不提科目要求
3.对未高考改革的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予以退档
4.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我院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5.春季高考专业按春考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条件相同时以考生位次或外语听力成绩择优录取。
7.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8.男女限定要求:除定向培养士官外,报考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9.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10.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