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饶师范学院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
| 软科(综合) | 406 | 571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 |
| 武书连 | 52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1 | 8116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3 | 20488 | 4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7 | 118588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32963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5 | 129310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7 | 215562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12 | 206027 | 200 | |
| 2021 | 宣钢分院 | 专科批 | 203 | 215639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1 | 150301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85 | 118494 | 200 | |
| 2021 | 宣钢分院 | 专科批 | 361 | 136166 | 200 |
上饶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东邻浙江,北接安徽,南连福建,素有“四省通衢”之称,自古就是“上乘富饶之地”,是两次荣获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公布的全国幸福城市之一。上饶拥有机场、动车、高铁,交通十分便利:浙赣铁路、皖赣铁路、横南铁路纵横交错,320、206国道和311高速公路贯穿东西南北,百十里内有4个机场。辖内有三清山(世界自然遗产)、鄱阳湖(中国最大的淡水湖)、婺源(中国最美的乡村)、鹅湖书院等一大批文化自然景观。
根据《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5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普通高校专业收费类别的通知》(赣教财字 [2012]1号)的精神执行。
1.园林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410元;
2.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等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650元;
3.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技术学、新闻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880元;
4.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等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120元;
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350元;
6.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学、环境设计、舞蹈表演等本科专业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美术学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书法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0.6)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首批确认、由河北科技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招生专业62个,生源范围遍布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是一所集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经过四年的培养与塑造,使每个学生都能走向成功”的办学理念。2015年,学院被河北省教育厅遴选为“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加入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联盟。
收费情况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住宿费:500元/年/生 (8人间), 800元/年/生 (6人间)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生源所在省份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理综成绩,文科比较文综成绩,对口类比较综合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如还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高考改革省份: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普通专业,我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0%,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7.我校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但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