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67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63 | - |
| 高职排名 | 59 | 40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6 | 2999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3 | 1709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0 | 2866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0 | 12983 | 150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初名为苏州府官立农业学堂。学院现有西园路校本部、东山校区和相城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616亩。设有园艺科技学院、园林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智慧农业学院、环境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苏州农民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38个,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
学院秉承“励志耕耘,树木树人”校训,坚持“立足苏南,服务三农,紧扣特色,争创一流”办学思路,致力于打造“江南农耕文化弘扬者、园艺职业教育开拓者、苏州园林技艺传承者、智慧农业建设领跑者、国际职业农民培育和输出探路者”等五张名片,取得了一批重大办学成果和荣誉:入选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五十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五十强、全国高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荷兰世界园艺博览会最高奖、2016土耳其安塔利亚世园会最高奖和组委会金奖等诸多荣誉,连续七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
联系电话:0512-66098505 0512-66098507
学院地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邮政编码:215008
电子邮件:snzsb111@163.com
学院网址:www.szai.edu.cn
联 系 人:沈老师 王老师
· 自主招生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计划
· 对口单独招生计划
· 注册入学招生计划
· 五年制招生计划
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
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青海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
学院国标代码:12974 青海招生代码:9908
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并于2015年建成。2016年被省教育厅确立为国家级优质校建设单位。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获评省级文明校园。2020年建成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首家“节水型高校”,荣获青海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1年建成省级“平安示范校园”、获批青海省“双高”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电话:0971-6256346、6256322
传真:0971-8125393
邮编:810012
联系人:杜老师 刘老师
录取条件
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录取规则
(一)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对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制,但学校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因生源不足,我校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