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48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57 |
| 高职排名 | 429 | 75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9 | 0 | 12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5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9 | 0 | 1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9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3 | 0 | 140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河北区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高职学历在校生8200余人。学院以“修德励学,强能笃行”为校训,以“立足河北区,服务天津,面向全国,特色发展”为办学定位,在天津市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是“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民政行指委老年专指委理事单位”、“京津冀养老人才培养协作会秘书长单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等。
我院自成立之初即设立了对优秀学生的评优奖励办法。学院每年一度评选校级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每年度评选校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于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的同学学院奖授予“无私奉献”单项奖学金。此外,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学院评选推荐,可获得天津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的集体可获得市级先进集体称号。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百余年来,学校始终遵循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质量、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自治区学前和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了大量人才。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200元/生·年。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六)校级奖学金,奖励金额: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每人每年8000元。
(八)勤工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适当的勤工助学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