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皖南医学院 | 湖北警官学院 |
|---|---|---|
| 校友会(综合) | 353 | 482 |
| 武书连 | 398 | - |
| 软科(医药) | 5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1 | 39583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9 | 47394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7 | 56856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7 | 109528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30542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4 | 93384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63 | 20335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57 | 3711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5864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6126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462 | 86343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73 | 9316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19907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463 | 55371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皖南医学院坐落在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省域副中心城市——芜湖市。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现有滨江、赭麓、银湖三个校区,占地700余亩,其中滨江校区徽派建筑风格与现代气息相得益彰,四周绿水环绕,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条件完备,是我校办学的主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2万5千余人。2022 年面向全国12个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3500人。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年终去向落实率97%以上,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多次荣获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考研升学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考研录取率达25%;本科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程度96%以上,就业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95%以上。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择优录取。
2.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的原则,首先在专业计划范围内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填报该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专业,从填报该专业的第二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第二志愿仍未录满,则按此规则依次从后续专业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足额为止。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3.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4.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医学专业学生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对体检、体能测试要求及年龄要求,以免影响今后就业。左利手(左撇子)慎报口腔医学专业。
6.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湖北警官学院是湖北省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始于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其后,历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中央第二民警干校、湖北省公安学校、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
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正式开展公安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5月,学校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并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公安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体能、体检、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选择岗位,近几年,公安专业毕业生一次性考取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占毕业生人数92%以上。
非公安专业学生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屡创佳绩,近三年来,考试通过率高达70%,保持在各大院校法学专业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