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皖南医学院 | 杭州医学院 |
|---|---|---|
| 校友会(综合) | 353 | 499 |
| 武书连 | 398 | 556 |
| 软科(医药) | 52 | 6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1 | 39583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9 | 47394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7 | 56856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7 | 109528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30542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2 | 85936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7 | 155148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63 | 82947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37 | 113551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22 | 131131 | 495 |
皖南医学院坐落在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省域副中心城市——芜湖市。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现有滨江、赭麓、银湖三个校区,占地700余亩,其中滨江校区徽派建筑风格与现代气息相得益彰,四周绿水环绕,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条件完备,是我校办学的主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2万5千余人。2022 年面向全国12个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3500人。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择优录取。
2.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的原则,首先在专业计划范围内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填报该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专业,从填报该专业的第二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第二志愿仍未录满,则按此规则依次从后续专业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足额为止。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3.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4.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医学专业学生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对体检、体能测试要求及年龄要求,以免影响今后就业。左利手(左撇子)慎报口腔医学专业。
6.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等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还设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学校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贷款学生的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100%补贴。
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也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唯一一所直属的医学本科高校。
历史沿革: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卫生学校、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内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产业相关专业最多的医学院校之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公益类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2019年,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原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
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六)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档考生,考生须符合所填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的专业进行录取。
(七)按照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八)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九)对“专升本”、“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中职单独考试”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和临床教学基地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