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12 | - |
| 高职排名 | 92 | 34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10 | 221366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09 | 22190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54 | 195148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0 | 11677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4989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7 | 112401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9 | 45706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同时挂温州市农科院牌子,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学院继承了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和温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科研的优良传统,具有71年的办学历史。
学院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第一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浙江省高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中德农民培训合作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浙江省4A平安校园,浙江省园林式单位,第一批温州市文明校园。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园林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林业类 |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泉州,是一所创办于1984年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现有2个校区(丰泽校区、洛江校区)2个实训基地(清源基地、乐峰基地),校园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素有“花园式校园”美誉,曾被授予“省级绿色单位”、“平安校园”等称号,连续八届蝉联福建省“文明学校”荣誉。
坚持质量立校,深化校企合作。学院依托行业优势,走产学研结合发展之路,大力推进专业建设和深化校企合作,设置有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等多个电力相关专业,面向全国10个省份招生。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建设了与生产现场一致,甚至部分超前的输配电、变电检修、继电保护等一批实训基地,用于学生实训实践和职工培训,使学生在校内能直接接触生产一线的先进设备设施,同时建立了51家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在校期间技能锻炼提供了坚实基础。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1700多人,技能培训年培训量15万人·天。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录取原则
福建省内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省外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中;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力技术类 | ||
| 供用电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力技术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