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12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22 |
| 高职排名 | 92 | 70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10 | 221366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09 | 22190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0 | 11677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4989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9 | 116496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9 | 45706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同时挂温州市农科院牌子,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学院继承了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和温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科研的优良传统,具有71年的办学历史。
学院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第一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浙江省高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中德农民培训合作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浙江省4A平安校园,浙江省园林式单位,第一批温州市文明校园。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我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企业助学金等,每学年评一次。同时,学校还设有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专业能手奖学金,人文素质奖学金等,每学期评一次。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漳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由龙溪师范学校溯源至1905年成立的汀漳龙师范传习所(其前身为创办于清乾隆十一年的丹霞书院,距今275年),文化底蕴深厚,红色基因凸显,许地山、杨骚、沈柔坚等著名专家学者,彭冲、方毅、王德、李兆炳、苏静等老一辈革命家都是学校的校友。2003年龙溪师范学校、云霄师范学校并入漳州教育学院,2007年改制升格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院2017年、2018年先后顺利通过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评估回访;连续四届获评漳州市“文明校园”;连续五年获评漳州市“一类平安单位”。2020年教育部公布的满意度排行榜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十名。2021年,小学教育专业群获“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高职专业群立项,学院进入省级“双高”建设行列。当前,学院正以“双高”建设为引领,强化内涵提升、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为漳州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奋力谱写“漳城院”新篇章。
艺术类招生采用福建省艺术联考成绩,按第一志愿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够,才从其他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