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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好不好,录取分数线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10-30 22:11:50 解决时间:2022-10-28 11:30

满意答案

一、专业介绍
历史学类 文物与博物馆学
西北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专业是适应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战略需求,立足考古学专业兴办的本科专业。专业以考古学、文化遗产管理学和文物与博物馆学的综合学习和训练为基础,以文化遗产管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博物馆展览策划设计为重点,旨在培养具备文博考古、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毕业后适合在文化与旅游管理部门、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文化与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博物馆、文化创意公司、新闻出版和教育等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二、西北大文物与博物馆学往年录取分数线
1.2021
年份地区类型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
2021天津综合文物与博物馆学645本科批A段
2021福建历史类文物与博物馆学590本科批
2021广西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95本科一批
2.2020
年份地区类型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
2020山西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89本科一批A段
2020内蒙古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605本科一批
2020辽宁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618本科批
2020浙江综合文物与博物馆学649平行录取一段
2020山东综合文物与博物馆学643普通类一段
2020广东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89本科批
2020广西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64本科一批
2020海南综合文物与博物馆学668本科批
2020四川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86本科一批
3.2019
年份地区类型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
2019天津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80本科批A段
2019江苏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366本科一批
2019浙江综合文物与博物馆学645平行录取一段
2019山东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98本科批
2019河南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98本科一批
2019湖南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607本科一批
2019广东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0本科批
2019广西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83本科一批
2019重庆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602本科一批
2019四川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95本科一批
4.2018
年份地区类型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
2018河北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640本科一批
2018山西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88本科一批A段
2018浙江综合文物与博物馆学639平行录取一段
2018福建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602本科一批
2018广东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82本科批
5.2017
年份地区类型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
2017浙江综合文物与博物馆学623平行录取一段
2017湖南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601本科一批
2017重庆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575本科一批
三、西北大文物与博物馆学2022年面向哪些省市招生
地区类型专业名称批次学制人数
天津 综合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批A段四年2
黑龙江 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一批A段四年2
福建 历史类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批四年2
湖北 历史类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批四年2
广西 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一批四年2
云南 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一批四年2
陕西 文科文物与博物馆学本科一批四年7
四、西北大学
67
软科(综合)
52
校友会(综合)
74
武书连
817
US排名
学校简介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通讯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招生办
奖学金设置

优秀新生奖励实施办法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奖励考入我校的优秀新生,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对象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

奖励等级及金额

特等奖:每人50000元,四年学费全免。

一等奖:每人20000元,四年学费全免。

二等奖:每人10000元。

以上奖项重复者,按最高等级享受,不可兼得。

奖励评选条件

特等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第一名。

一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3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二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5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直辖市、自治区)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时由本人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大学优秀新生获赠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招生办公室。

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拟定获奖名单,报主管校长和主管财务的校长签字同意后向奖励对象兑现奖金。奖金按年度平均发放。

有关新生奖励的具体情况将以各种方式报道宣传。

本办法适用于自2007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 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 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六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第七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评审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 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 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 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

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三条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同时废止。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北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学府大道1号(南校区)
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桃园校区)

招办电话:029-88302211(全年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西北大学网址:http://www.nw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nwu.edu.cn/

邮编:710069           
电子邮箱:zsb@nwu.edu.cn

咨询QQ:965303825

微信公众平台:xibeidaxue_zhaosheng

新浪微博:@西北大学招生办

腾讯微博:@西北大学招生办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西北大学招生章程

 为做好西北大学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西北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西北大学坐落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科齐全、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办学层次为重点本科和高职。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02年,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设21个院(系),75个本科专业。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目录内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9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8个目录内硕士授权二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5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西北大学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公诚勤朴”为校训,形成了“团结、进取、民主、奉献”的优良校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是培养人文社科人才的基地,培育科学家的摇篮,我们热诚欢迎有志之士报考西北大学。

  二、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不作特殊规定(国防生除外)。

三、录取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一)本科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志愿录取,在一本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北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4.自主选拔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5.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所在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按照陕西省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高职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实行按志愿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外语语种限英语。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本科学费标准:文史类385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4950元/年;美术类专业99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21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21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住宿费标准:650元-1000元/年。

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理工类605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理工类900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北大学

六.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高职学历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 029-88302211(本科) 88302744(职业技术学院) 88363633(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nwu.edu.cn

电子邮箱:zsb@nwu.edu.cn     

邮编:710069    

校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太白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长安校区);

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桃园校区)

八.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北大学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西北大学201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艺术学科初创于1985年,2006年成立艺术学院。现有4个本科专业2个专业方向以及美术学、艺术理论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艺术硕士、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校学生1100余人。学院为国家建设、特别是西部经济文化建设培养了数百名优秀的艺术人才,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在西部艺术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一、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够具备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微机美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应用、教学与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  本专业包括公共环境规划、城市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等专业课程。主要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及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设计人才。

动画  本专业下设动画、数字媒体艺术2个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等工作的专门艺术人才。

美术学  本专业下设美术品鉴赏与修复、公共装饰艺术2个专业方向,培养能在艺术研究机构、美术博物馆、文物部门、文化与艺术品经营单位、新闻出版单位、高校等单位从事艺术研究、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 注

视觉传达设计

艺(文)

四年

本科

陕西等省

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陕西省艺(文)、艺(理)考生兼招。

环境设计

动画

美术学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

四、专业课考试 

考生只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即可。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美术类专科

2013年西北大学美术类专科继续招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在陕 代码

招生范围

备 注

电脑艺术设计

艺(文)

三年

专科

8008

陕西省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装潢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

动漫设计与制作

艺(文)

三年

专科

8101

陕西省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报。

咨询电话:029-88363633、88363638

室内设计技术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西北大学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编导、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创建于2002年,是陕西省第一家创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院校,也是西部地区最早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之一,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有较高声誉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四年

本科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等症;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专业课考试

1.陕西考生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外省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特类招生考分查询”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 业

科  类

网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地址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2月1-28日

3月 2-3日

西北大学 (太白校区)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考试科目  面试:才艺表演,朗读指定作品和即兴评述;笔试:观摩短片,撰写分析文章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3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2013年省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及以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于2013年3月1日到西北大学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证件不全、不一致者或与网报信息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

2013年西北大学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继续招生。招生范围为陕西、河南、山西、甘肃四省。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的陕西、河南、山西、甘肃考生考生须取得所在省播音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并以省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注:山西考生采用所在省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成绩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主持与播音

艺(文)

三年

专科

陕西、河南、山西

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西北大学201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编导、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创建于2002年,是陕西省第一家创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院校,也是西部地区最早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之一,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有较高声誉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四年

本科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等症;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专业课考试

1.陕西考生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外省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特类招生考分查询”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 业

科  类

网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地址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2月1-28日

3月 2-3日

西北大学 (太白校区)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考试科目  面试:才艺表演,朗读指定作品和即兴评述;笔试:观摩短片,撰写分析文章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3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2013年省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及以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于2013年3月1日到西北大学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证件不全、不一致者或与网报信息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

2013年西北大学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继续招生。招生范围为陕西、河南、山西、甘肃四省。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的陕西、河南、山西、甘肃考生考生须取得所在省播音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并以省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注:山西考生采用所在省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成绩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主持与播音

艺(文)

三年

专科

陕西、河南、山西

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中专 2022-10-2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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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2022年上海体育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1.录取控制线: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冬季项目、田径项目、游泳项目不低于90分,其他项目不低于60分。
(3)综合分录取控制线:综合分不低于60分。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我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用于一志愿其他项目,未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5.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橄榄球项目,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男女分别进行招生。足球、手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的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分别进行招生。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三类分别进行招生。
6.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其它答案

中专

2022-10-28 11:28

一、专业介绍
历史学类 文物与博物馆学
西北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专业是适应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战略需求,立足考古学专业兴办的本科专业。专业以考古学、文化遗产管理学和文物与博物馆学的综合学习和训练为基础,以文化遗产管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博物馆展览策划设计为重点,旨在培养具备文博考古、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毕业后适合在文化与旅游管理部门、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文化与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博物馆、文化创意公司、新闻出版和教育等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二、西北大文物与博物馆学往年录取分数线
1.2021
年份 地区 类型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批次
2021 天津 综合 文物与博物馆学 645 本科批A段
2021 福建 历史类 文物与博物馆学 590 本科批
2021 广西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95 本科一批
2.2020
年份 地区 类型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批次
2020 山西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89 本科一批A段
2020 内蒙古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605 本科一批
2020 辽宁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618 本科批
2020 浙江 综合 文物与博物馆学 649 平行录取一段
2020 山东 综合 文物与博物馆学 643 普通类一段
2020 广东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89 本科批
2020 广西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64 本科一批
2020 海南 综合 文物与博物馆学 668 本科批
2020 四川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86 本科一批
3.2019
年份 地区 类型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批次
2019 天津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80 本科批A段
2019 江苏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366 本科一批
2019 浙江 综合 文物与博物馆学 645 平行录取一段
2019 山东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98 本科批
2019 河南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98 本科一批
2019 湖南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607 本科一批
2019 广东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0 本科批
2019 广西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83 本科一批
2019 重庆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602 本科一批
2019 四川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95 本科一批
4.2018
年份 地区 类型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批次
2018 河北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640 本科一批
2018 山西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88 本科一批A段
2018 浙江 综合 文物与博物馆学 639 平行录取一段
2018 福建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602 本科一批
2018 广东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82 本科批
5.2017
年份 地区 类型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批次
2017 浙江 综合 文物与博物馆学 623 平行录取一段
2017 湖南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601 本科一批
2017 重庆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575 本科一批
三、西北大文物与博物馆学2022年面向哪些省市招生
地区 类型 专业名称 批次 学制 人数
天津 综合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批A段 四年 2
黑龙江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一批A段 四年 2
福建 历史类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批 四年 2
湖北 历史类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批 四年 2
广西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一批 四年 2
云南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一批 四年 2
陕西 文科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一批 四年 7
四、西北大学
67
软科(综合)
52
校友会(综合)
74
武书连
817
US排名
学校简介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奖学金设置

优秀新生奖励实施办法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奖励考入我校的优秀新生,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对象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

奖励等级及金额

特等奖:每人50000元,四年学费全免。

一等奖:每人20000元,四年学费全免。

二等奖:每人10000元。

以上奖项重复者,按最高等级享受,不可兼得。

奖励评选条件

特等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第一名。

一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3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二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5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直辖市、自治区)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时由本人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大学优秀新生获赠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招生办公室。

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拟定获奖名单,报主管校长和主管财务的校长签字同意后向奖励对象兑现奖金。奖金按年度平均发放。

有关新生奖励的具体情况将以各种方式报道宣传。

本办法适用于自2007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 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 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六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第七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评审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 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 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 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

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三条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同时废止。                  



通讯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招生办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北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学府大道1号(南校区)
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桃园校区)

招办电话:029-88302211(全年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西北大学网址:http://www.***.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cn/

邮编:710069           
电子邮箱:zsb@***.cn

咨询QQ:

微信公众平台:xibeidaxue_zhaosheng

新浪微博:@西北大学招生办

腾讯微博:@西北大学招生办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西北大学招生章程

 为做好西北大学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西北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西北大学坐落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科齐全、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办学层次为重点本科和高职。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02年,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设21个院(系),75个本科专业。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目录内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9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8个目录内硕士授权二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5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西北大学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公诚勤朴”为校训,形成了“团结、进取、民主、奉献”的优良校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是培养人文社科人才的基地,培育科学家的摇篮,我们热诚欢迎有志之士报考西北大学。

  二、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不作特殊规定(国防生除外)。

三、录取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一)本科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志愿录取,在一本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北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4.自主选拔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5.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所在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按照陕西省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高职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实行按志愿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外语语种限英语。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本科学费标准:文史类385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4950元/年;美术类专业99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21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21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住宿费标准:650元-1000元/年。

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理工类605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理工类900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北大学

六.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高职学历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 029-88302211(本科) 88302744(职业技术学院) 88363633(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cn

电子邮箱:     

邮编:710069    

校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太白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长安校区);

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桃园校区)

八.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北大学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西北大学201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艺术学科初创于1985年,2006年成立艺术学院。现有4个本科专业2个专业方向以及美术学、艺术理论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艺术硕士、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校学生1100余人。学院为国家建设、特别是西部经济文化建设培养了数百名优秀的艺术人才,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在西部艺术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一、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够具备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微机美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应用、教学与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  本专业包括公共环境规划、城市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等专业课程。主要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及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设计人才。

动画  本专业下设动画、数字媒体艺术2个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等工作的专门艺术人才。

美术学  本专业下设美术品鉴赏与修复、公共装饰艺术2个专业方向,培养能在艺术研究机构、美术博物馆、文物部门、文化与艺术品经营单位、新闻出版单位、高校等单位从事艺术研究、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 注

视觉传达设计

艺(文)

四年

本科

陕西等省

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陕西省艺(文)、艺(理)考生兼招。

环境设计

动画

美术学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

四、专业课考试 

考生只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即可。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美术类专科

2013年西北大学美术类专科继续招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在陕 代码

招生范围

备 注

电脑艺术设计

艺(文)

三年

专科

8008

陕西省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装潢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

动漫设计与制作

艺(文)

三年

专科

8101

陕西省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报。

咨询电话:029-88363633、88363638

室内设计技术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西北大学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编导、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创建于2002年,是陕西省第一家创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院校,也是西部地区最早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之一,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有较高声誉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四年

本科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等症;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专业课考试

1.陕西考生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外省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n)“特类招生考分查询”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 业

科  类

网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地址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2月1-28日

3月 2-3日

西北大学 (太白校区)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考试科目  面试:才艺表演,朗读指定作品和即兴评述;笔试:观摩短片,撰写分析文章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3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2013年省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及以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于2013年3月1日到西北大学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证件不全、不一致者或与网报信息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

2013年西北大学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继续招生。招生范围为陕西、河南、山西、甘肃四省。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的陕西、河南、山西、甘肃考生考生须取得所在省播音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并以省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注:山西考生采用所在省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成绩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主持与播音

艺(文)

三年

专科

陕西、河南、山西

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西北大学201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编导、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创建于2002年,是陕西省第一家创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院校,也是西部地区最早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之一,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有较高声誉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四年

本科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等症;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专业课考试

1.陕西考生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外省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n)“特类招生考分查询”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 业

科  类

网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地址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2月1-28日

3月 2-3日

西北大学 (太白校区)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考试科目  面试:才艺表演,朗读指定作品和即兴评述;笔试:观摩短片,撰写分析文章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3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2013年省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及以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于2013年3月1日到西北大学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证件不全、不一致者或与网报信息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

2013年西北大学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继续招生。招生范围为陕西、河南、山西、甘肃四省。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的陕西、河南、山西、甘肃考生考生须取得所在省播音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并以省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注:山西考生采用所在省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成绩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主持与播音

艺(文)

三年

专科

陕西、河南、山西

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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