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14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70 |
| 高职排名 | 254 | 6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7 | 116816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5 | 115081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53 | 60811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323 | 129735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9 | 30223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2 | 1390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4 | 2676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2 | 12871 | 150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五所学校合并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前身之一为1976年成立的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最早开办的是1965年咸宁财贸工商管理学校。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试点高职院校”。2022年获批立项湖北省“双高”学校。
我校抢抓国家支持职业教育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咸宁新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和“利用外国政府货款建设咸宁职院产教融合基地”列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项目,投资额度达到3.15亿元,建成了智能制造、会计虚拟仿真、健康管理、园林园艺、学前教育等一批高水平的实训基地。现有国家级协同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1个,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学校紧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新兴支柱产业,构建现代农业、智能制造、财经商贸、师范教育、医养健康、数字信息和智慧建筑等7专业群,开设专业42个,获批国家级“1+X”证书试点专业19个,建有国家骨干专业5个,省级重点特色品牌专业10个,湖北省新兴战略支柱性产业专业2个,其中大数据与会计、现代农业技术获批立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农业类 |
| 现代农业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农业类 |
| 园林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林业类 |
| 工程测量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测绘地理信息类 |
| 建筑室内设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建筑设计类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土建施工类 |
| 工程造价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建设工程管理类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机械设计制造类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自动化类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自动化类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航空装备类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汽车制造类 |
| 生物制药技术(师范类)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道路运输类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信息类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软件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大数据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护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护理类 |
| 康复治疗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康复治疗类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市场营销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工商管理类 |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工商管理类 |
| 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物流类 |
| 旅游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 艺术设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艺术设计类 |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体育教育(师范类)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小学英语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小学语文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小学科学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早期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体育类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公共事业类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公共服务类 |
1.国家奖助学金(每生/每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2.学校奖学金:对成绩优秀的在校生和优秀毕业生给予2000-5000元奖励。
3.企业资助,就读相关订单班专业的学生,每人每年可获2000-8000元的资助。
4.学校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5.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学费保障。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分界岭—日月山东南 40公里,素有“海藏咽喉”之称的西宁市湟源县城。始建于1940年,前身是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1994年、2000年先后两次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98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0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青藏高原惟一的全日制农牧类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之一。 2006年,通过“国家高职高专 教学水平评估”,被评定为“优秀”;2007年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院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实行开放式办学,现已形成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办学新格局。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饲草生产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农业类 |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农业类 |
| 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种植方向)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农业类 |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农业类 |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农业类 |
| 园林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林业类 |
| 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林业类 |
| 草业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林业类 |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畜牧业类 |
| 畜牧兽医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畜牧业类 |
| 动物医学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畜牧业类 |
| 水产养殖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渔业类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会计信息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物流类 |
|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公共服务类 |
| 现代文秘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文秘类 |
特困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为帮助部分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特困生进行定期或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参加,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特困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全院特困生定期补助的评定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特困生补助的日常工作。
2、各系成立由系(部)领导任组长,系(部)学生会主席及有关班主任参加的评议小组,负责本系(部)特困生定期补助的评议工作。
二、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补助:
1、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资助和贷款仍难以完成学业的本院在册就读的大专、中专生。
2、在校能认真学习,无补考记录,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的。
3、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乱花乱用、吸烟、酗酒现象,师生反映良好。
4、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或家庭发生意外陷入贫困,致使学生学习生活难以为继的。
三、特困补助等级与金额
特困补助分为定期补助与临时补助。
1、定期补助分别为一、二、三等(等级金额视特困生人数而定,定期补助经费控制在当年学费总额的 1%以内)。
2、临时困难补助一般为 50-100元。
四、评定办法
(一)定期困难补助:
由各系(部)根据特困生的评定基本条件,结合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和本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与评优同步进行),经费和等级金额同学院统一掌握,不平均分配到系(部),具体办法: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如实介绍家庭经济状况与自己的实际生活情况,并出示家长或家庭所在地所属乡、街道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然后填写《申请表》。
2、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
3、各系(部)评议小组对本系(部)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等级排名次后报学院评定小组。
4、学院评定小组对各系(部)上报的情况进行审议,评定后张榜公布,三天之内如有不同意见,由各系(部)负责核实、复议。
5、学生工作处将评定结果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二)临时困难补助;
1、由学生本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班主任、系(部)总支书签署意见;
3、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主管领导批准,由财务处发放。
五、几项具体规定
1、凡受到违纪处分或私自到校外歌舞厅、网吧、游戏机室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的学生取消本年度的补助资格。
2、获特困补助的学生,必须刻苦学习、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如发现有违纪、铺张浪费、请客送礼、抽烟喝酒等现象,将停发其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3、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4、本办法自公布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