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00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51 | - |
| 高职排名 | 302 | 37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7 | 52076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70 | 67579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8 | 16535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11 | 2488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3 | 158758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8 | 68081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170070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07 | 17726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73717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专科批 | 389 | 95693 | 180 |
长春医高专始建于1936年,历经私立吉林助产学校、长春医学专科学校、长春市卫生学校,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学校与长春市职工医科大学合并,2007年与长春市直机关业余大学合并,组成新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质量,奠定了其在全省公办医药职业教育中的领先地位,而其深厚的办学底蕴和规范的办学模式也成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学习和借鉴的重要典范。
学校占地面积共计47万多平方米。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直属附属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用于学生日常见习、临床实习与基本诊疗服务。
悠久的办学历史,殷实的教学条件及师资队伍,优秀的文化传承,良好的社会口碑,使我们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学生就业一直供不应求,学生后续发展空间巨大。2020 年我校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 93.38%,毕业生对学校就业指导工作总体满意度在 94%。药学类和医技类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达100%。
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种:
1.优秀奖学金(获奖比例共计 20%):一等奖学金 600 元 / 人 学期、二等 400 元 / 人 学期、三等 200 元 / 人 学期。
2.公寓奖学金:优秀寝室 50 元 / 人 月,以实物形式发放。
3.国家奖学金:8000 元 / 人 年。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6年3月创办的黔东南农业合作干部学校,2001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黔东南民族农业学校、黔东南州卫生学校、黔东南州财贸学校、黔东南州民族林业学校合并组建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8月从凯里市区整体搬迁至凯里经济开发区。2017年9月丹寨万达校区开始招生。学院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省优质高职院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文明单位等。
我院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学校负责推荐就业,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省内就业75%左右,省外就业25%左右;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满意度、用人单位对学生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1、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2、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按照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贫困学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3、学院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年,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