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30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83 | - |
| 高职排名 | 162 | 34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5981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3 | 16257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8 | 76163 | 15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
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建设校。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 二、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男女生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份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原则上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专业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录取规则:浙江省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根据高考总分,按男女招生计划1:1.1的比例(逢小数进位),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政治考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凡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段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同一段位按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根据高考总分(不低于相关省份专科高职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专业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六、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系统提供位次号的,优先录取名次(位次)靠前考生,无位次号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七、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八、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以及在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章程的规定执行。 |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95年成立的,作为陕西省“九五”重点建设项目的陕西省职业教育中心。2001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在陕西省职业教育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08年被授予省级“平安校园”,同年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招生计划:
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邮编:710038
长安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
五、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2。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空中乘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和音乐教育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七、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特困生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生
4、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
5、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电话:029-68679927 029-68679928
15353676725 13399181490
18049031973 18049031275
传真: 029-68679926
十一、网址:www.spvec.com.cn 邮箱:zsc128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