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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490分左右的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公办专科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22 12:57:54 解决时间:2022-08-1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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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490分左右的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公办专科院校名单: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一、浙江省内490分左右的大数据与会计公办专科学校及专业(2021)
学校类型年份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最低位次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81平行录取二段173360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81平行录取二段173319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84平行录取二段170481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85平行录取二段169552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87平行录取二段167392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87平行录取二段168314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88平行录取二段166672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89平行录取二段165480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90平行录取二段164670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92平行录取二段163353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492平行录取二段162683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494平行录取二段16062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综合2021大数据与会计499平行录取一段155935
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52
校友会(高职二类)
23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由温州机械工业学校、温州商业学校、温州经济学校、温州业余科技大学等4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是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荣获2018年全国高职教学资源、服务贡献、育人成效3个“50强”。

毕业生就业

学校被评为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 l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就业竞争力、薪酬水平、企业用人满意度连续多年全省高职第一。 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6年达98%以上,提供岗位数与毕业生人数比为15﹕1。 专升本升学率稳定在70%以上。

学校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是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创新创业典型示范高校、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创业者联盟”连续四年入选全国大学生创业社团百强。成立了创业学院,设有新技术应用“2+1”创业实验班、企业接班人班、创业先锋班。建有技术研创大楼、电商孵化园等5个校内校外创新创业平台,设立了3000-5000元的初创扶持基金和2000元的创业奖学金。近三年成功孵化出温州川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70余小微企业。



奖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企业助学基金、绿色通道入学等资助政策。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中国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
       邮政编码:325035

招生网站: https://zs.wzvtc.cn/

招生微网:  http://zs.wzvtc.cn/zszs

       招生热线:0577-86680020、86680085

招生咨询QQ:2978673117

温职院招生咨询1群:627549389                                       

招生微信号:wzyzsb86680020



三、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4
校友会(高职三类)
29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前身是建立于1975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78年,浙江财政银行学校分设为浙江财政学校和浙江银行学校。1994年,浙江银行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正式建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03年,获评浙江省第一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校。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并于2009年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2014年,获得“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2016年,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校”,以第二名的成绩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三年跻身“社会服务贡献”50强,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在各民间排行榜均居全国前1%。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学源街118号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长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帮困助学工作,开设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学校认真落实“关爱学生进步、关注学生困难、关心学生就业”的服务体系,制定和实施了奖、贷、助、勤、免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办学授予合格学完合作项目课程的学生双文凭,即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学历证书、澳大利亚西澳州中央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文凭和相应的四级证书。

第四条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一所金融特色明显的多学科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18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2011年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职生273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2730名计划中含在浙江省自主招生的300名计划,自主招生如计划有余额,则转入浙江省相应生源的高职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十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三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报考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投资理财(中澳合作)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折合百分制不低于60分(单考单招生源除外);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先录取进档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在进档考生中英语单科按5分一档降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额满。

第十五条  学院对进档填报过中澳合作项目专业的考生,其第一至第六专业均视为有效(不含专业服从),中澳合作项目专业就读期间不能转专业。

第十六条   表演艺术(金融礼仪方向)专业要求取得由我院颁发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表演艺术(金融礼仪方向)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证》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考生。

第十七条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生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表演艺术(金融礼仪方向)专业每人每年7800元,中澳合作项目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2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及新生“钻石”奖学金等二十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6739000、86739200、86739100

(2)传    真:0571-8673900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4)院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xx.zfc.edu.cn:8080/sss

(5)E-mail地址:zjfczs2008@126.com

(6)监督电话:0571-86739197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全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0050   国家标准代码:12870

2、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3、办学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内

4、邮政编码:310018 

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

7、录取规则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B、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C、学院对进档填报过中澳合作项目专业的考生,其第一至第六专业均视为有效(不含专业服从),中澳合作项目专业就读期间不能转专业。

D、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E、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F、无专业加试要求。

G、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报考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投资理财(中澳合作)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折合百分制不低于60分(单考单招生源除外);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先录取进档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在进档考生中英语单科按5分一档降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额满。

H、表演艺术(金融礼仪方向)专业要求取得由我院颁发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表演艺术(金融礼仪方向)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证》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考生。

8、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印鉴的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办学授予合格学完合作项目课程的学生双文凭,即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学历证书、澳大利亚西澳州中央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文凭和相应的四级证书。

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6739000、86739200、86739100

(2)传    真:0571-8673900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4)院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xx.zfc.edu.cn:8080/sss

(5)E-mail地址:zjfczs2008@126.com

(6)监督电话:0571-86739197

 


四、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15
校友会(高职二类)
12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主席和秘书处单位、高职高专网承办单位,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以“融港链天下,荟智育匠才”为发展愿景,持续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形成“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的地方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和产学合作机制。设置与区域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等万亿级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7个专业群,学校现设专业36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设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包括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的“奖、贷、助、勤、补、减、免”的多元学生资助体系。

政府资助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及考评办法》

(二)国家助学金

1.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2.资助金额: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3.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我校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以及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五)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含高职)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按照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校内资助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按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详细内容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文件。

(三)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有组织的劳动和社会服务,获得一定报酬的资助方式。详细内容参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四)学费减免

对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来自“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可减免部分学费,减免标准为3000元/年。

(五)赴国(境)外交流项目专项补助

为鼓励支持我校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企业或国际组织学习、交流、实习等,为学生提供国际文化背景下的海外学习、实习机会,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国际交往能力和竞争能力,学校设立学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专项补助。详细内容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专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六)发展性资助项目

发展性资助项目重在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每学期开展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或团队按照义工服务类、学业提升类、就业创业类、创新创意类、社会实践类等主题进行申报,项目分常设性项目与临时性项目,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500—3000元。

(七)临时性困难补助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分院在特殊时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并发放一些慰问金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的适用范围: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出现困难。

2.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遭受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出现困难。

3.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其他变故出现经济困难。

4.因为其他外在因素导致在校期间出现临时经济困难。

5.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思源基金

思源项目是学校与宁波北仑慈善总会共同设立的助学基金,由全校师生、校友和企事业单位等爱心人士(单位)捐赠。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小额创业经费等资助。详细内容参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基金管理办法》。

社会捐助

各级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资助。



毕业生就业
2005届毕业生就业率

专业

毕业生数

就业率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228

100%

应用电子技术

172

100%

通迅与信息技术

149

99.33%

电子商务

157

100%

广告艺术设计

67

98.51%

摄影

14

100%

会计

117

100%

旅游管理与服务

56

100%

市场营销

35

100%

精细化工工艺

46

1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应用

296

98.99%

模具设计与制造

92

100%

应用生物技术

46

97.83%

实用英语

181

100%

实用日语

62

100%

合计

1718

99.71%


奖学金设置

 


五、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1
校友会(高职一类)
24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也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学校坚持“开放、合作、服务”的办学理念,秉承“求实、求精、求新”的校训。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学校先后获评教育部高职院校“教学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育人成效50强”。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学院;2016年,获评首届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院奖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2018年,荣获世界职教院校联盟(WFCP)“高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金奖。2019年,获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前十)。

毕业生就业

就业优势明显

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达99%,毕业生供不应求。

就业名企:上海铁路局、厦门航空、长龙航空、杭州地铁、海康威视、浙江中烟、浙江大华、上海大众、奥的斯机电电梯、苏泊尔等合作名企每年光临我院专场招聘近千名毕业生。




食堂

校园餐厅,丰富的菜肴、面点、川味、杭帮菜、西餐、港式、南北特色等地方风味小吃

长安校区紧邻长安古巷特色美食街

滨江校区近邻高教园商业美食街、物美、宝龙城等大型综合娱乐休闲购物生活广场 



六、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70
校友会(高职三类)
102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一百多年来,学校秉承“诚、毅、勤、朴”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涌现出经济学家骆耕漠、爱国人士章乃器等著名校友,被誉为“浙商人才培养的摇篮”。现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浙江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重点支持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激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 6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其他各类困难生资助制度完善。




困难生资助办法

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学校提供多条助学途径:

(1)学校根据每个经济困难学生不同的要求与特长提供校内勤工助学的机会,发放相应报酬;

(2)联系银行,帮助学生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

(3)学校设立专门助学基金,对学习努力、生活俭朴、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4)学校设有企业奖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5)对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根据政策提供25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收费项目

学校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和备案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执行。


七、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84
校友会(高职二类)
146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学校的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2年,邵逸夫先生捐资兴建原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之一。1996年,原宁波大学、原宁波师范学院、原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00年,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原国家林业局宁波林业学校并入宁波大学,原宁波林业学校专业、人员和原宁波海洋学校部分专业、人员划归职教学院。2003年,省政府批准在宁波大学职教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独立建制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收费项目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如下: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四个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报关与国际货运、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学费为6600元/学年,另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有校企合作特色培养部分费用(2425元/年)由企业收取;园林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园艺技术专业浙江省户籍免学费就读;其他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书费、体检费、保险费等根据实际情况代收。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入住,标准四人间为1400元/生,其余为1000元/生。




食堂

学校建有两层楼的大食堂,整体用餐环境整洁、舒适,颜值与美味并存。为满足来自全国各地学生的饮食喜好,食堂分有快餐区和特色美食区,从为你送上精致的早餐开始一直服务到深夜,琳琅满目的菜色、别具风味的各地美食,时刻满足你味蕾的需求。你可以找个位置快速用餐;也可以约上三五好友围坐在小圆桌前,边享用美食、边交流情感;还可以带上一本书,点上一杯咖啡,坐在窗边享受一个人的宁静……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奖励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综合奖学金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毕业生特别成就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另外还有素质与能力奖学金,奖金10000元内不等


八、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9
校友会(高职三类)
60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一所公办高等旅游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始建于1983年,现有杭州、千岛湖两个校区。30多年来,学院 秉承"和、礼、勤、进”精神,践行"励志、惟实、博爱、精致"校训,紧紧围绕旅游办专业、围绕旅游育人才、围绕旅游搞科硏、围绕旅游强眼务,为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具有社会之责任、敬业之精神、博爱之胸怀、国际之视野的旅游英才。学校设有酒店管理学院、旅行服务与管理学院、旅游规划与设计学院、厨艺学院、旅游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西式烹饪工艺、空中乘务等30个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截至2021年10月,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836人,教职员工730余人。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详情请登录:zs.tourzj.edu.cn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11231

招生信息网:zs.tourzj.edu.cn

招生热线:8008571561(固话免费拨打)   0571-82838033

招生微信公众号:tczjzsjy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以录取当年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各省下达的招生文件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无特殊要求。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而失学”,2008年被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授予“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特别是“新生爱心助学券”政策获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创新项目。学院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专门设立“新生爱心助学券”(面额为1000-2000元,用于抵扣学费)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进校后可申请各方面资助。

  


  中专 2022-08-1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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