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54 | 326 |
| 高职排名 | 329 | 5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52 | 196943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37 | 206728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9 | 116162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119998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9379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59 | 57463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省水利厅承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立足浙江,依托行业,利用同济大学教学资源,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钱塘江畔,地理位置优越,占地面积835亩,由两个校区组成。校舍建筑面积13.97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风格独特。学院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50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7万余册,各种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35万余册;建有设施先进的电子阅览室、语音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大型计算机房等教学设施;建有12个校内实训基地(包含88个实训实验室);建有22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江苏省考生根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兴趣爱好、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考虑选择专业,建议考生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填“服从”,以增加被我院录取的机会。自主招生录取规则详见自主招生章程。
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三个专业中招收艺术类(艺术文、理科)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地处黄石市,坐落于磁湖岸边、白马山麓,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学校创始于1964年,经历了从省管到下放、再回归教育厅管、再到省市共建以及五校重组和五次更名的艰难历程,57年栉风沐雨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学校厚积薄发的坚实基础,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机械行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创新学校”、“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性基地”,连续12年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
政策性照顾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