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71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10 |
| 高职排名 | 935 | 97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82586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1 | 30069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3 | 23101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297 | 316168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4 | 147461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9 | 113769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91 | 150808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27 | 8103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7 | 21761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体育类 | 专科批 | 274 | 418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音乐类 | 专科批 | 205 | 1319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美术类 | 专科批 | 202 | 11902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为支撑和服务现代交通运输业,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铁道交通和智慧交通的发展,重庆交通开投集团于2010年全资举办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学校旨在为现代交通运输行业培养高素质职业技术技能人才,是重庆市唯一由国有重点企业全资举办的高职学校,唯一由市交通局重点支持的交通运输类高职学校,唯一以城市轨道交通、铁道交通、智慧交通为主体的交通运输类高职学校,唯一由市政府确立实施“铁路就业脱贫”项目的高职学校。
招生对象及录取批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职学校、艺术学校毕业生,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对统一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12000元/学年。学校助学金设有勤工助学、新生经济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阳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我院以“崇德远志,精艺博才”为校训,按照“立足地方,以区域发展需要的专业为主体;培养可持续发展的高技能实操型人才;建设为区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办优师范、办强工科,突出优势,凝聚特色,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人文素质的教育。培养人民满意、社会需要、具有持续竞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体育类专业及艺术类统考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东省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的分数合成方式及同分点考生排位原则: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院校投档总分750分,以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体育按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顺序;音乐类、美术类按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以广东省划定的同一批次录取胜分数线为准。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奖贷学金有关设置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元。各奖项每学年评定一次。
2.学院设立“陈戈平教育基金”、“肇英勤学奖”和“长崎奖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贫困学生。其中“陈戈平教育基金”每年资助学生150名,每人3000元/年;“肇英勤学奖”每年奖励学生24名,每人每年1000-3000元;“长崎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36名,每人500元/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对象是学院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生,以我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为依据,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占学生总数15%。
4.特困生生活补助金: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补助或减免学杂费。
5.学院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6.学院协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申请银行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