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日期:2015-03-26 08:19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级差方式录取。考生报考的专业1志愿、专业2志愿设分数级差5分,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的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