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山中专新生注册安排

日期:2017-04-22 15:10

中山中专2014级新生注册安排

亲爱的同学:

祝贺您被录取到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性学校――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学习。

我校定于2014年7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至下午4:30办理新生注册缴费登记手续。请各位同学携带:①录取通知书、②准考证、③签发日期为2006年后的户口本复印件2份(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④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面)、⑤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及所需交纳的一次代收费(校服、床上用品)共1123元现金到五桂山中山职业教育园区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2014级新生注册缴费须知》,做好报到注册准备。按时办理注册手续,未能按照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当作放弃录取资格,学校不再办理录取手续。

2、如工商银行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开户名非本人请附带交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中山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学子,在注册时领取《中山市“上学易”助学申请表》,一式3份,办理助学款的申请手续。

4、床上用品在缴费登记注册后直接领取,校服不能自行更改,如不合适在开学后进行更换。自己擅自更改的校服将重新购买

5、注册时请携带考生档案袋团组织关系档案袋交到班主任处。

5、公共交通:013路、047路公交车直达学校门口。091、090、213、216、K09、K10路公交车可在五桂山石鼓下车,转013路公交车直达学校门口。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2014年7月18日

 

 

 

2014级新生注册缴费须知

一、收费依据:

学校收费按照:中府办复[2009]364号文件、中财教【2013】20号文件、中价(教)字第14-J0039号收费许可证执行。

二、 收费项目:

1. 杂费:580元/学期(含住宿费350元、教材费200元、热水费30元)。采取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扣缴费。注册时交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班主任处。于2014年7月23日前请确保账户余额不少于581元。(教材费为代收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2. 一次性代收费:共计1123元(含床上用品费400元,校服费723元),注册当天直接向厂家缴交现金。

3. 学费:按国家省市政策不能享受免收学费的学生,需交学费。开学后,学校审核有关材料, 10月 6日 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缴费,采取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扣缴费。学费标准:

工科:1900元/学期,文科:1650元/学期,艺术科:2800元/学期。

另:开学时购买IC卡(饭卡):20元

三、 专业分类 

工科:电子与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电气运行与控制、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旅游服务与管理。

文科:会计、电子商务、金融事务、学前教育(幼师)、商务英语

艺术:动漫游戏、服装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

四、 其他说明:

1、银行扣费将于注册后第三天划帐,若因存款不足不能划帐缴费的按放弃学位处理,学校将不予保留其学位。

2、报名之前必须看清楚注册须知,新生报名之后再行退学者,一律不予退费,请新生及家长考虑清楚。

3、持有《低保证》、《低收入证》的低保家庭学生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申请中山市“上学易”助学金,具体于新生注册当日到扶困助学咨询处咨询。

4、学校校服包括:(冬运动服2套、夏运动服2套、春运动服2套、冬西裤2条、长衬衣2件、短衬衣2件、领带2条、校鞋2对、军训帽子1顶共计23件)。床上用品包括:(棉胎、棉垫、被套、垫套、枕芯、枕套、蚊帐、毛巾被、枕巾、竹青席、包装袋共11个品种)。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2014年7月18日

 

中山中专2014级新生入学基本要求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我校2014级新生定于 2014年 9月3入学; 9月4进行入学教育; 9月 22日 至 9月29日 开展军训, 9月 27日上午 8:30召开新生家长会。请各位同学带好学习生活用品和基本生活费于入学当天8:00-13:30到学校办理入学入宿手续。为了尽快适应新环境,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认真按照要求做好开学准备。

一、仪容仪表要求(入学时不合要求者,不给予办理入学手续

1、服饰要求:①在校期间一律穿校服和白色鞋子,不得改制裤脚、涂画校服,一经发现改制、涂画校服,须新购校服;②禁止在宿舍以外区域穿拖鞋,穿鞋不踏鞋帮(请自购平底有鞋帮的凉鞋,备雨天使用);③禁止佩戴首饰。(每位同学准备两双白色鞋子,其中一双必须是白色运动鞋,以便替换)

2、发型要求(见附图):①禁止染发、烫发、理怪式发型;②男生一律剪短发;③女生提倡留短发,长发女生要求在早上出宿舍到下午5时一律要束绑起来,不能搭肩,留海不遮眼,两侧不遮耳、不遮脸颊。

3、其它:禁止化妆、穿耳孔、纹身、染指甲、留长指甲等。

二、强调的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1反对学生携带游戏机、手机、手提电脑等电子通讯娱乐设备入校园,禁止在早读、正课、晚修、午休、晚寝、集会时使用手机、玩游戏机等,严厉禁止擅自违规用电。

2、自尊、自爱,禁止男女生交往过密。男女生交往要符合教育局“六提倡、六不提倡”规范:(1)提倡校内同学多交往,不提倡与校外不熟悉的人甚至与有劣迹的人交往。(2)提倡男女生集体交往,不提倡男女生单个过密交往。(3)提倡男女生在集体活动的场所交往,不提倡男女生在青少年不适宜去的场所或其他隐蔽地方交往。(4)提倡男女生交往讲究文明,举止得体,不提倡男女交往动手动脚。(5)提倡男女交往应主动听取教师与其他长辈的指导,不提倡自作主张、随便交往。(6)提倡男女生交往在现实环境中进行,不提倡男女生在网上交往。

   3、严禁以下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下属于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1)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攀爬围墙、围栏等;②携带管制刀具;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⑨吸烟、喝酒、谈恋爱;⑩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严重不良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⑧吸食、注射毒品;⑨拉帮结派;⑩其他严重违害社会的行为。

凡是有以上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请务必在入学前加以改正并于入学登记时自觉说明。入学后,若发现有以上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给予严肃处理。学生毕业时未撤销处分,不发给毕业证书。

三、军训要求

1、按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订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要求,新生都要依法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

2、军训考核成绩要载入学生学籍档案。

3、军训考核不合格者,要重新参加军训。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