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
2022 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6 日,新生报到相关的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请研究生新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可事先向各院系所(以下简称“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咨询,我校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联系方式请参见以下网址信息:https://yjszs.***.cn/system/zsdwlxr_list.asp。
二、报到地点
我校研究生分布在两个校区,地址分别为: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00 号
普陀校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663 号
请研究生新生按照校区进行报到,涉及两校区的请以院系具体通知为准。
三、硕士研究生各院系报到校区:
| 院系所 | 报到校区 |
| 101 中国语言文学系 | 闵行校区 |
| 102 历史学系 | 闵行校区 |
| 103 哲学系 | 闵行校区 |
| 104 政治学系 | 闵行校区 |
| 105 法学院 | 闵行校区 |
| 106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闵行校区 |
| 108 社会发展学院 | 闵行校区 |
| 109 外语学院 | 闵行校区 |
| 110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 普陀校区 |
| 112 教育信息技术学系 | 普陀校区 |
| 116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 普陀校区 |
| 118 特殊教育学系 | 普陀校区 |
| 119 康复科学系 | 普陀校区 |
| 120 体育与健康学院 | 闵行校区 |
| 124 传播学院 | 闵行校区 |
| 125 美术学院 | 闵行校区 |
| 126 音乐学院 | 闵行校区 |
| 127 设计学院 | 普陀校区 |
| 128 数学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 |
| 129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普陀校区 |
| 院系所 | 报到校区 |
| 130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闵行校区、普陀校区 |
| 131 地理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 |
| 132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 |
| 133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 |
| 134 生命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普陀校区 |
| 13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普陀校区 |
| 137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闵行校区 |
| 141 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 | 普陀校区 |
| 142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 闵行校区 |
| 145 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闵行校区 |
| 151 教育学部 | 普陀校区 |
| 155 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 普陀校区 |
| 156 经济学院 | 普陀校区 |
| 157 工商管理学院 | 普陀校区 |
| 158 公共管理学院 | 普陀校区 |
| 159 统计学院 | 普陀校区 |
| 160 软件工程学院 | 普陀校区 |
| 161 教师教育学院 | 普陀校区 |
| 162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普陀校区 |
| 163 亚欧商学院 | 闵行校区 |
| 166 教育心理学系 | 普陀校区 |
| 167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 | 闵行校区 |
四、博士研究生各院系报到校区:
院系所名称 |
报到校区 |
101 中国语言文学系 |
闵行校区 |
102 历史学系 |
闵行校区 |
103 哲学系 |
闵行校区 |
104 政治学系 |
闵行校区 |
105 法学院 |
闵行校区 |
106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闵行校区 |
108 社会发展学院 |
闵行校区 |
109 外语学院 |
闵行校区 |
110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
普陀校区 |
111 教育学系 |
普陀校区 |
112 教育信息技术学系 |
普陀校区 |
113 课程与教学系 |
普陀校区 |
114 高等教育研究所 |
普陀校区 |
115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
普陀校区 |
116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
普陀校区 |
117 学前教育学系 |
普陀校区 |
118 特殊教育学系 |
普陀校区 |
119 康复科学系 |
普陀校区 |
120 体育与健康学院 |
闵行校区 |
124 传播学院 |
闵行校区 |
125 美术学院 |
闵行校区 |
128 数学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 |
129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普陀校区 |
130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闵行校区、普陀校区 |
131 地理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 |
132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 |
133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 |
134 生命科学学院 |
闵行校区、普陀校区 |
1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普陀校区 |
137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闵行校区 |
140 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 |
闵行校区 |
141 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 |
普陀校区 |
142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
闵行校区 |
145 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闵行校区 |
152 教育管理学系 |
普陀校区 |
153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
普陀校区 |
156 经济学院 |
普陀校区 |
院系所名称 |
报到校区 |
157 工商管理学院 |
普陀校区 |
158 公共管理学院 |
普陀校区 |
159 统计学院 |
普陀校区 |
160 软件工程学院 |
普陀校区 |
161 教师教育学院 |
普陀校区 |
162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普陀校区 |
166 教育心理学系 |
普陀校区 |
167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 |
闵行校区 |
五、请假规定
新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凭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向院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已请假但未获批准,以及已获准假但未在准假限期内报到者,除不可抗力的正当事由外,均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六、户口迁移
(一)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新生中全日制学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新生不可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定向就业研究生新生中非在职攻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中的非在职新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其他定向就业培养回原工作单位就业者不可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以下关于迁转户口的说明适用于可以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
(二)办理户口迁移情况说明(适用符合上述可以迁入条件者)
1.原非上海市户口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是否迁入华东师范大学,由研究生新生本人决定;
2.原上海市常住户籍(本市户籍)研究生新生的户口不可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3.原为上海市高校学生集体户籍的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是否迁入华东师范大学,由研究生新生本人决定;若自愿迁入华东师范大学集体户籍,手续 为网上迁移。在报到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迁入闵行校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信息页原件加盖派出所印章。
(2)迁入普陀校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 口信息页原件加盖派出所印章、照片采集单 (普陀校区入学后需到白玉路 526号白玉派出所拍身份证照)。
具体要求在开学后会另行通知。
4.原为华东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直博生)、或华东师范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按以下要求办理:
前阶段毕业校区 |
新阶段就读校区 |
是否办理迁移手续 |
闵行校区 |
闵行校区 |
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 |
闵行校区 |
普陀校区 |
先迁出再迁入 |
普陀校区 |
闵行校区 |
先迁出再迁入 |
普陀校区 |
普陀校区 |
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 |
5.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无论是否有校区变更,均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规定,自愿迁入学生集体户口后,在读期间除退学、肄业两种情况外户口不得迁出。
(三)迁移户口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按研究生新生报到的校区填写,迁往地址内容为:
在闵行校区报到的: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00 号 (华东师范大学);在普陀校区报到的: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663 号 (华东师范大学)。
特别提醒:不可将迁移地址仅填写学校名称。
2.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除直辖市外应填写至两级,即填写至 (非直辖市) 市或县 (如:**省**市、或**省**县) 。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系统的要求,此两项填写不完整 (如仅填写“**省”或“**县”) 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办理落户上海市,需原迁出部门 (派出所) 更正方可办理。
3.新生报到时如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已过期,此户口迁移证仍可使用。
4.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我校各院系,新生应自留复印件备用,原件经学校交公安部门后不可取回或借阅。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入党档案材料迁移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新生、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新生中的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研究、以及援疆师资专项计划中的非在职新生中的中共党员按规定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上述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东师范大学 XX学院委员会”,去处栏填写“华东师范大学 XX 学院”或“你处”;落款公章为高校 党委 (组织部)、高校院系级党委、乡镇街道党 (工) 委或单位党委等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2022 年起,全国各省市试行跨省市线上转接,原单位党组织应在党员系统中将党员信息转往“中共华东师范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新生报到时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报到学部院系所,并进行党员信息登记。
转接组织关系时应注意:
(1) 介绍信抬头或落款党组织层级有误的 (需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不具备该权限)、介绍信落款时间在 5 月 31 日以前的、 介绍信上党员类型等信息有误的,须退回原单位党组织修改或重开。
(2) 9 月 1 日以前预备期已满的预备党员,应在原单位完成转正手续后, 以正式党员身份转入我校, 以免影响按期转正。
(3) 11 月 30 日以前不亮明党员身份、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逾期不承认其党员身份。
2.入党档案材料迁移
上述新生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单位党组织应将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或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将档案转入我校。我校各招生培养单位党组织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材料缺失、错漏的将提请原单位党组织补充完善。
3.非全日制以及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人事档案留在定向单位的) 新生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如确有需要,可持“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我校相应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活动,党员证明信每半年开一次。
(二)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入团档案材料
新生团员的单位团组织须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移”栏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组织的印章,新生报到后将团员证交至所在单位团委 (团总支)。
新生团员的单位团组织应将团员材料 (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 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转入我校。我校各学部、书院、院 (系、所) 团组织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
新生团员的单位团组织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新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转入团组织应为新生就读院系团委或所在团支部,例如“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团委/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22 级硕士研究生团支部”。
七、报到必需物品
1.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新生:本科毕业证书 (按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不能报到,录取资格无效)、学士学位证书 (已获学位者);在境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博士研究生新生: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按规定,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报到,作取消录取资格处理);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认证报告。
本科直博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获学士学位者)。
4.一寸免冠照片 8 张 (彩色报名照、背面书写姓名);
5.户口迁移证 (需迁入户口的新生);
6.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
新生团员的单位团组织应将团员材料 (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 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转入我校。我校各学部、书院、院 (系、所) 团组织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
新生团员的单位团组织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新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转入团组织应为新生就读院系团委或所在团支部,例如“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团委/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22 级硕士研究生团支部”。
八、报到必需物品
1.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新生:本科毕业证书 (按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不能报到,录取资格无效)、学士学位证书 (已获学位者);在境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博士研究生新生: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按规定,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报到,作取消录取资格处理);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认证报告。
本科直博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获学士学位者)。
4.一寸免冠照片 8 张 (彩色报名照、背面书写姓名);
5.户口迁移证 (需迁入户口的新生);
6.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
九、缴费与绿色通道
按规定,新生必须缴齐学费后才能报到,缴齐住宿费后才能入住宿舍。为方便新生报到和入住,请新生在规定时间 (详见《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通过“在线”等方式事先完成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工作。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需要申请缓缴学费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先报到。具体流程参见后文《研究生资助体系》。
十、信息化相关服务注意事项
(一)新生自助服务系统
新生可于 8 月1 日后登录http://www.freshman.***.cn(用户名、
密码规则详见网站首页的登录说明) 访问新生自助服务系统。
(二)公共数据库系统
“公共数据库系统”(https://idc.***.cn) 是学校信息化服务的 主要入口。系统用户名 (以下简称“公共数据库账号”) 为学号,初始 密码为“证件号后6 位+考生编号后 6 位” (如证件号中包含字母,请统一使用小写;港澳台地区学生证件为来往通行证或居住证,若无法登录,请尝试使用报考时身份证)。为保障公共数据库账号安全,初次登录公共数据库系统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在账户设置中绑 定手机号。
(三)学校微信服务平台
“学校微信服务平台”是学校信息化服务的移动端入口。服务平台分为微信企业号和企业微信两个部分。
1.绑定微信企业号,完成身份认证。操作步骤:完成公共数据库初始密码修改后,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华东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具体操作说明可扫描“关注说明”二维码阅读。
2.安装企业微信 APP,进入服务平台。操作步骤: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 APP下载并安装。安装完毕后,按照提示输入微信注册的手机号进入“华东师范大学”企业微信,点击底部菜单中的“工作台”,进入后使用相关应用。
【注】必须先完成“微信企业号绑定”后,再安装企业微信 APP,次序不可颠倒。
(四)校园卡
校园卡具备电子证件和电子钱包的功能。
报到当日,新生请先前往院系指定报到处领取校园卡,如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未领取到校园卡,请携带有效证件 (例如身份证) 到信息化治理办公室迎新点现场拍照领取校园卡。
新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校园卡充值:
1.微信:通讯录—华东师范大学 (企业号) —校园卡—充值缴费—校园卡充值,按照提示进行充值。
2.支付宝:搜索“支付宝校园派”—充校园卡—添加校园卡,按提示完成绑定后进行充值。
3.现金:就餐时段可在各个食堂的充值点进行人工现金充值,充值点开放时间请参见食堂内说明。
(五)ECNU学生邮箱
新生报到后,即拥有一个域名为 stu.***.cn的个人电子邮箱。例如,如果 学 号 是 , 则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为@stu.***.cn, 邮 箱 登 录 地 址 为 https://
mail.stu.***.cn,初始密码为公共数据库初始密码+Ecnu (例如公共数据库初始密码为 ,则邮箱初始密码为 Ecnu),首次登录系统会提示修改密码。学生邮箱密码和公共数据库账号密码可以不同。
十一、其他
(一)入学前维护个人信息
新生须于 8 月 20 日后使用公共数据库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我校党委学生(研究生) 工作部网站 (网址 http:// www.xsgzb.***.cn,点击“首页”进入 “ 学 生 信 息 系 统 ”; 也 可 直 接 访 问 学 生 信 息 系 统 , 网 址https://xgxt.***.cn) 填写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请新生于 8 月 20 日后使用该公共数据库账号和密码登录我校图书馆网站 (http://www.lib.***.cn),进入右上角“我的借阅账户”。通过“修改个人资料”,务必将邮箱修改为您的常用邮箱。
学校通过“易班”为新生搭建交流平台。新生可在应用 APP市场下载“易班”客户端并用手机号注册 (PC版网址为www.***),在获得学号后可在管理中心输入姓名、学号进行校方认证。成功注册、认证后,可加入“2022 年新生学院”。若手机号更换,请及时在管理中心更换绑定手机号。易班平台具有新生入学教育辅助、文艺演出抢票、班级活动互动等功能。
(二)关于新生档案
新生人事档案需转递至所在院系,来校报到后如人事档案 (含党员、团员的组织材料即入党入团的书面材料) 未到我校,则视为入学手续不全,请及时联系原单位补全缺少的档案。如发现新生人事档案内材料与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所填不符而造成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后果自负。
(三)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按照国家规定,研究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考生档案是否齐全;
5.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6.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为研究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院系规定。
十二、缴费标准
(一)学费
2022 年研究生学费情况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2022 年招收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学制查询》。
网址:https://yjszs.***.cn/download/2022ss/tuition_2022.pdf
(二)住宿费
我校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学生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受理个人选择申请) 。硕士住宿普陀校区4 人/间,闵行校区 2-4 人/间;博士住宿普陀校区 2-4 人/间,闵行校区 2 人/间。
住宿费如下:
1. 闵行校区:每人每年 1200 元。
2.普陀校区:每人每年 700 元至 1200 元 (按房型类别确定)。
学生宿舍有租赁公司提供空调租赁服务,学生可以向租赁公司租赁空调服务并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十三、缴费方式
(一)网上自助缴费
全日制学生学费:新生在 8 月 1 日至 9 月 5 日登录新生自助服务系统:
http://www.freshman.***.cn(登录方法参见该网站相关通知),按照系统
指南缴纳学费。
全日制学生住宿费:新生在 9 月 2 日至 9 月 5 日登录我校新生自助服务
系统:http://www.freshman.***.cn,按照系统指南缴纳住宿费。
(二)微信企业号缴费
新生可通过关注“华东师范大学企业号”绑定学号后,在“生活服务—学生财务—教育缴费”中查询学费、住宿费欠费并缴纳 (详情参见“八、信息化相关服务注意事项”)。
(三)自助缴费机缴费
新生可凭学号至财务处自助缴费机通过银联卡、支付宝或微信进行缴费。自助缴费机地点:(普陀校区) 电化教学楼一楼东门、(闵行校区) 行政楼一楼大厅楼道 (107 室旁)。
(四)报到现场缴费(不适用暑期报到新生,具体视学校疫情防控政策待定)
未能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完成缴费的新生,在报到当天,可以使用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现金等方式缴费。
(五)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缴费
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缴纳学费仅针对选择“已有工行卡”扫码办理的新生,请于 9月 2 日前将费用足额存入该工商银行卡内 (新生扫码办理,详见银行卡办理指南)。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不含教育管理学系) 和旅游管理硕 士缴费方式及时间要求以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通知为准。
友情提示一:为保证新生报到当天能及时完成报到事宜,避开缴费高峰,建议在报到前完成缴费。
友情提示二:在公共场所电脑上网缴费后务请立即退出网银系统并拔出U盾!
十四、研究生资助体系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钻研,更好地支持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全日制研究生的资助体系。我校搭建了涵盖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岗位 (助教、助研、助管)、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研究生资助体系。
现简要介绍如下 (以下各项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是享受国家、学校各项专门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困难生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同学和辅导员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经院系审核后在适当范围公示,最后由学校审核确定认定结果。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请在入学前或到校后登录学生 (研究生) 工作处网站,在线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打印后上交 (家庭经济情况较好,无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无需申请国家、学校各项专门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新生,可不填写此表)。具体流程如下:8 月 13 日 起 , 新 生 可 登 录 我 校 学 生 ( 研 究 生 ) 工 作处 网 站(https://xgxt.***.cn/zizhu) 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公共数据库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件号后6 位+考生编号后6 位。 登录后,点击最左侧的导航栏中的“困难生认定与绿色通道”,在困难生认定与绿色通道系统中,点击“困 难认定申请”,填写后点击“提交”。更详细的填写方法可参见“华东师大学生资 助 ” 微 信 公 众 号 中 的 指 南 , 或 者 至 学 生 资 助 管理 中 心 网 站(http://www.zizhu.***.cn/) “常用文件”栏目中查阅“学生填写困难生认定及绿色通道申请表操作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建议在 8 月 19 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如不具备线上填写的条件,也可以到校报到后再进行填写。学生报到后,请关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的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及时向院系递交表格参加认定。
(二)新生绿色通道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 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然后再通过其它渠道(如国家助学贷款等) 筹集学费。需申请绿色通道的新生,请在线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之后,再点击最左侧的“绿色通道申请”进入绿色通道子系统,点击“绿色通道申请”,填写后点击“提交”,等待院系和学校审核。更详细的填写方法可参见“华东师大 学生资助 ”微信 公众 号 中的指南 , 或者至学生 资助 管理 中 心 网站(http://www.zizhu.***.cn/)“常用文件”栏目中查阅“学生填写困难生认定及绿色通道申请表操作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建议在 8 月 19 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如不具备线上填写的条件,也可以到校报到后再进行填写。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报到。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 款期限为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减 30 个基点 (LPR5Y-0.3%) 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向户籍所在县 (市、区) 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请入学后关注“华东师大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四)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目前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 2 万元/人,博士研究生 3 万元/人。评奖名额每年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标准为博士研究生 1.5 万元/年,硕士研究生 0.6 万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学校每年依据 注册过的、符合要求的研究生人数将学业奖学金额度 (按博士研究生每生1.5 万元/年、硕士研究生每生 0.6 万元/年的标准) 下拨至各单位,各单位自行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
4.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由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具体评选细则根据各奖助学金设立方要求制定。
(五)研究生“三助”
学校坚持研究生参与导师科学研究的导师资助制。导师为博士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助研津贴由导师和学校共同出资。学校鼓励导师为研究生自主设置助研岗位,提供助研津贴。学校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岗位,发放相应津贴。
(六)勤工助学
学校在校内设有 40 余个勤工助学基地,确保勤助工作服务体系完备、岗位数量充足。学生通过勤工助学不仅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更有利于他们了解社会,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勤工助学已然成为学校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和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途径。
(七)困难补助
对于出现突发生活困难情况的学生,学校设有应急的临时性困难补助机制。此外,学校鼓励学生努力提高综合能力,困难学生获得社会职业技能证书,还能申请获得一定补贴。
(八)慈善爱心屋
学校在全国高校中首创慈善爱心屋,开辟了一条全新的物资帮扶、素质提升、服务社会的资助育人新途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但可在慈善爱心屋免费领取各种学习和生活用品,缓解经济压力,还可报名参加各种素质拓展课程提升能力,参加各类慈善志愿活动服务社会。
(九)住宿通勤补贴
对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如不需要学校安排住宿,可申请住宿通勤补贴 (3000 元/年) 。 申请通过后,在校期间学校会按学期 发放住宿通勤补贴 (1500 元/学期) 。一旦选择申请住宿通勤补贴并获通过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再安排住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十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 3 年以上 (含 3 年) 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 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 16000 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十二)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本市涉农单位就业 (涉农单位名单以市农业农村委认定为准)、服务期在 3 年以上 (含 3 年) 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 16000 元。
(十三)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 (农村学校名单以市教委公布为准)、服务期在 3 年以上 (含 3 年) 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 16000 元。
更多学校学生资助详情可查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www.zizhu.***.cn/
资助咨询热线 021-54345122(暑期持续开通,工作日 8:30-16:30)
十五、学生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说明
(一)新生入学健康体检
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港澳台学生、中英中澳班学生须参加新生入学健康体检。具体体检时间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二)学生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说明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纳入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以下简称“居保”)。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居保费用
学生实行个人缴费,缴费金额按照上海市医保通知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收取并上缴给上海市相关部门,学生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在校学生如未参加居保,一旦生病住院,所有医疗费用均需自理。
2.医疗保障
学生已被纳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就医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本人共同承担,具体待遇以上海市医保部门的相关通知为准:
(1)校内门诊就医:在本校校医院门诊就医的医疗费,个人自负 10% ,学校承担 90% 。校医院服务时间将在学校网站或学校企业微信号生活服务栏发布相关通知。
(2)校外急诊或经校医院转诊到校外医保定点医院的门急诊医疗待遇为:医疗费当年累计 (指 1 月 1 日至 12月 31 日) 在 300 元及以下部分由学生自 负,当年累计在 300 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学生自负30%; 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学生自负 40%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学生自负 50% 。医保外的项目全部自费。
(3)住院医疗待遇:学生住院前需先到校医院申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出院时在住院医院当场结算,无需到校医院报销。学生的每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费标准为:三级医院自付 300 元;二级医院自付 100 元;一级医院自付5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照三级医院自负 40% ,二级医院自负25%,一级医院自负 20%,其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医保外项目全部自费。
(4)门诊大病医疗待遇:学生本市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先到校医院按照普通门诊报销,再由校医院出具《大学生门诊报销凭证 (大病专用)》 等材料到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大病报销。
(三)其他
有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如有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十六、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新生报到相关说明
(一)报到日期
全日制新生报到日期为 9 月 6 日 (8:00- 17:00),新生报到相关的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到地点
新生录取的院系。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00 号;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663 号。
(三)住宿
全日制新生如需安排住宿,请先缴纳住宿费并自备住宿用品。
(四)学费说明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学费标准和缴纳方式参照内地 (祖国大陆) 学生标准(见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 。如果无法缴纳,请到报到现场缴纳相关费用。
(五)其他说明
1.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时间安排全日制新生同内地 (祖国大陆) 学生。
2.报到时需备
(1)录取通知书;
(2)有效身份证件:
港澳地区研究生新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研究生新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生活用品 (含住宿用品);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8 张 (彩色报名照、背面书写姓名)。
十七、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
电话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021-54344721 |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
021-54345008 021-54345009 021-54345001 021-62233699 |
研究生学位管理办公室 |
021-54342975 021-54345034 |
研究生院综合治理 办公室 |
021-54345003 |
党委学生 (研究生) 工作部、学生 (研究生) 工作处 |
021-54344862(闵行)021-62231211(普陀) |
信息化治理办公室 |
021-62233081 |
学校财务处 |
021-62233384 |
学校保卫处 |
021-54342653/54342944 (闵行)021-62232782/62232752 (普陀) |
学校后勤保障部 |
021-54345233(闵行)021-62232781(普陀) |
宿舍与教学楼服务中心 |
021-54342617(闵行)021-62233389(普陀)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21-54345122 (闵行) 资助热线021-62232137 (普陀) |
学校团委 |
021-54346254(闵行)021-62232949(普陀) |
图书馆 |
021-54344890(闵行)021-62232367(普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