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复试方案

2019-03-05 09:18  湘潭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 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 4、 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 二、管理机构
  •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2、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学校的复试工作。
  • 3、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4、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 5、学院需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于3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 三、复试程序
  • 四、监督管理
  • 1、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应制定具体措施,主动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规范自律招生工作;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申请人的投诉及监督。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以后的招生资格。学院或学位点在“硕博连读”选拔工作中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学校将扣除学位点指标,并依法依规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 2、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731-58298628(纪委)、0731-58292051(研招办)。
  • 五、体检
  • 六、学费标准

 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 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主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监察处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学校的复试工作。

3、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4、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针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有学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须为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试工作,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参加。

5、学院需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于3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三、复试程序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针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并做出具体评价;审核考生的基本选拔条件和业绩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复试工作应公开进行并在2019年3月20日-4月1日期间完成。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复查的记录材料,并由学院自行保存三年。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名单,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校申请情况,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交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四、监督管理

1、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应制定具体措施,主动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规范自律招生工作;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申请人的投诉及监督。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学院或学位点在“硕博连读”选拔工作中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学校将扣除学位点指标,并依法依规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2、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731-58298628(纪委)、0731-58292051(研招办)。

五、体检

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相关要求,在复试阶段由我校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 (考生于复试期间自行前往校医院体检) 。体检有疑问且复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文件为准。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


原标题:2019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22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019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指

2020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湘潭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坚持公开、公

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

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为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计划的意见》,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硕博连读”是指从新入学的硕士

2018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湘潭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下载/uploads/湘潭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终稿).doc根据《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1.

2018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补充通知

为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充分突出对科研能力的考查,现对湘潭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调整如下:对于学位课程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在读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经学院(系)综合考核评定各方面优秀且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英语水平可适当放开。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12月21日

2019年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制报名须知

申请条件申请参加“硕博连读”制的研究生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合格。(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没有课程补考和重修。(三)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创新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意

2022年湘潭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

2022年湘潭铁路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湘潭铁路工程学校)是湖南省重点技工学校。学校创建于1954年,其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二师军官教导队,1984年铁道兵军转工后创办技工学校,2001年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湘潭铁路工程学校。学校坐落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占地174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校园建设别致有序、绿树成荫、繁花似锦,荣获“全国造林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