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社函〔2015〕279号文件,技工院校金和免学费政策规定如下:
1、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金标准为2000元/人/年(1000元/人/期)。
2、免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所有接受技工教育的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学费标准为3200元/人/年(1600元/人/期)。
3、长沙户籍免学费:未享受免学费的长沙户籍学生享受免学费为1000元/人/年(500元/人/期)。
凡就读我校学生可享受以上金、免学费政策,具体标准按2016年政策。
17、我校有奖学金吗?
学校设有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