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1、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省政府奖学金4000元;
2、学校奖学金(按学期评选,评选以班级为单位,一二三等奖学金的比率分别为5%、10%、15%):一等奖学金:1100元;二等奖学金7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学习进步奖(每前进10名即可获奖):200元;
2、每位学生入校第一年、第二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4、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特困生补助或社会捐资助学;
(六)在校三年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入校第一年、第二年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云南省残联下拨专款,为贫困学生补助生活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社会捐资助学还可获得享受普通中专学生其它待遇如奖学金、特困生生活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