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学制、招生对象、报读须知一览表
学生待遇:财教〔2012〕376号文件规定,公办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享受免学费和金待遇。
(1)免学费待遇: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业)户口学生、县(县级市)非农户口学生、镇(乡)非农户口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含市辖区)非农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以享受免除学费,但是有比例和条件限制的,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条件是:①低保家庭学生、②孤残学生、③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④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⑤无劳动能力和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2)金待遇: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有机会申请和享受国家金,每年1500元。所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或以上的:①低保家庭学生、②孤残学生、③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④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⑤无劳动能力和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