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四条我院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渝价[2011]388号和渝价[2012]98号文件)、财政局、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1.药品经营与管理9000元/年、药品质量与安全9000元/年、药物制剂技术9000元/年、食品智能加工技术8500元/年、食品检验检测技术9000元/年、食品营养与卫生8500元/年、烹调工艺与营养9000元/年、包装策划与设计8500元/年、数字媒体技术9000元/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8500元/年、大数据与财务管理8500元/年、市场营销8500元/年、机电一体化技术9500元/年、新能源汽车技术9000元/年、工业机器人技术9000元/年、电子商务9000元/年、物联网应用技术9000元/年、大数据技术10000元/年、社区康复10000元/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0000元/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2000/年、智能安防运营管理12000/年,所有专业学生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
2.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在费用有异议的情况下一切按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为准)
1.国家奖学金。我校在籍一学年及以上表现优异、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茅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在籍一学年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
3.国家金。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金。其标准为:一等金4300元/年、二等金3300元/年、三等金2300元/年。
4.生源地信用贷款。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贷8000元。
5.重庆籍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的同学,可以享受重庆建档立卡学费资助政策,标准为8000元/年。
6.校级行知奖学金,我校在籍学术能力强,获国家级、省部级技能大赛奖项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行知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
7.校级天成奖学金,我校在籍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天成奖学金,标准为3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