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2-08 21:45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903-2058420
  • 学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2021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新生入学报道须知(第二批)

(六)请于报到日前一天务必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在高校网上缴费系统上缴清(学费和住宿费依高校网上缴费系统为准),缴费渠道有两种,一种是学生在手机输入网址 http://finpt.xjcz.gov.cn/edu-app/ 进入登录页面,另一种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登录(缴费流程请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示栏http://www.***/或微信公众号查阅,按提示进行缴费)。
三、收费标准
(一)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我校学费收费标准为3600元/学年,住宿费6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调整以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统一提供床上生活用品,学生到校后自行购买,约380元/套。
(四)学校开学学籍注册前进行体检,收费标准另定。

2020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二、收费标准:
2020年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费收费标准为3600元/学年,住宿费6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收费标准调整以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1.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校每年9月-10月,学校资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学校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学生家庭实际困难程度定档,具体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等金4400元,二等金3300元,三等金2200元。金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经核查,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当月停发。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5.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学生家庭实际困难程度定档,具体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等金3000元,二等金2000元,三等金1000元。金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经核查,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当月停发。
6.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费3600元,住宿费400元),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高于本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7.高校伙食补贴,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月20元,将自治区本级财政拨付的伙食补助专项资金全部补助到学生食堂,学校配套的伙食补助资金的75%用于学生食堂补助、25%用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直接充值于困难学生饭卡。
8.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品学兼优的在校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10人;
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20人;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30人;学习进步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50人。
9.服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我校学费标准3600元/学年,3年累计学费补偿或学费减免10800元(不含预科阶段)。
10.毕业生基层学费代偿,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三年),其学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代偿。
11.勤工,350元/月,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2019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办理程序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申请学费 补偿或减免提供材料清单

(五)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I》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贷款代偿。对于办理高校国家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六)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学生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学校标准:3600元/学年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6、学费发票(申请代偿的毕业生需提供缴纳学费的正式发票,发票丢失的,必须有原就读学校财务部门提供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公章等相关证明)

2018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2018年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我校收费标准为3600元/学年。学生公寓住宿费6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我校收费标准为3600元/学年,学生公寓住宿费6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