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凡选择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 须区分普通高中班和国际课程班, 了解相关收费标准, 考 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后方可填报。 考生一旦被录取, 须按有关规定交费和注册报到, 否则招生学 校有权注销其录取资格, 注销后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的补 录。
12.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收费问题的复函 (穗发改函 〔2020〕272号)。
凡选择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 须区分普通高中班和国际课程班, 了解相关收费标准, 考虑家庭 的经济承受能力后方可填报。 考生一旦被录取, 须按有关规定交费和注册报到, 否则招生学校有权 注销其录取资格, 注销后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的补录。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 予国家金资助,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 10%确定。 资助标 准为每人每年20元, 资助期为2年。
(二)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是我国教育政策, 也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举措。《国家中长 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 提出的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从 209年开始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 从2010年起免学费 范围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2012年起免学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所有农村 (含县镇) 学生。 入读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院校) 的全日制学生, 具备以下其条件之一即可享受一至 三年级学费全免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入读民办中职学校, 按照规定标准减免学费, 民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高 于财政补助的部分, 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