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简介一、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三、 免学费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城乡所在地,确定免学费平均补助标准,其中位于11个设区市、市区的学校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位于县(市)城区和乡镇的学校平均每生每年1600元。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四、 免学费资金的申请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享受免学费无需申请,只需提供户口证明材料,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需按学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五、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免学费工作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