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应用韩语每年学费7000元,空中乘务每年学费8800元,其他专业每年6600元。
第十八条 奖、金:我院学生全面发展、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按《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文件要求,确定评定比例,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按名次颁发)。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免、减、缓政策。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国家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贷款(限山东省户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