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演艺类专业(戏剧影视表演、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歌舞表演、音乐剧表演):23800元/年;
2、演艺类专业(舞蹈表演):39800元/年;
3、演艺类专业(国际标准舞):29800元/年;
4、设计类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游戏设计、动漫设计、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3800元/年;
5、文理类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19800元/年。
(二)住宿费
每生每年2600元/年
每生每年1600元/年,费用包含书本费、展览观摩费、专业用品、医疗保险等。(根据每学年实际使用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2、缴费款项必须包含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及军训费的合计数。
4、由于录取批次时间有先后,请后批次录取省份的新生务必在2018年8月31日前,将应缴款项(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及军训费合计数)足额存入或转入学院指定的账户内,避免因款项未及时到账造成扣缴失败,从而影响报到手续的办理。
7、学院除上述收费项目(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及军训费)、金额(参见新生报到入学须知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或提供其他收费方式。凡有意向专升本、专本专硕连读的学生,学费将在报到时或报到后一周由学院指定部门收取,收费标准详见《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专升本、专本连读招生简章》。请广大新生及家长必须保持警惕,谨防各类形式的电信诈骗。
请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将应交款项(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及军训费合计数)通过银行足额汇入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指定的学费交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