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延长单独招生缴费时间公告

因3月22日17时我校收费服务器发生故障,经请示省考试院并经学校同意,延长缴费时间至2022年3月23日15时,请各位考生在3月23日15时前登录https://ddzs.***.cn缴费,并填报专业志愿。给各位考生专业填报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202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五)我院高职单招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不再收取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六)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3.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招生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市场营销、应用电子技术、社会体育、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旅游管理。其中:我校与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面向遂宁市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计划招生200名,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4个专业录取入学后,经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定向培养一批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农业机械维修与应用 、村镇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次数,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金。
十、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以学校财务国资处公布为准。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试点招生简章

5.收费标准:试点专业学生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对成都师范学院相同专业核定的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备案标准执行。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本科高校学生在奖学金、金方面的有关政策。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章程

一、收费标准:
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审批标准为准。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六)我院高职单招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不再收取学院公布的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七)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2020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西华师范大学合作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二、收费标准
试点专业学生按照省发改委对西华师范大学“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核定标准缴纳学费,4100元/生年。前两年(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住宿费、书费等其他代收代管费用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公布的为准;后两年(在西华师范大学就读期间)住宿费、书费等其他代收代管费用按西华师范大学财务处公布的为准。

2020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二)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2020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十二、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均为4100元/年。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以学院财务处公布为准。
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次数,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2020-2021学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新生缴费公示

学费、住宿费按川价费【2004】118号、川教【2007】190号文件执行。代管费收费按川价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
二、各专业收费标准
2.住宿费:根据学生各自所分配的宿舍按标准缴费,四人间12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