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收费标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年,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3700元/年,代收书本费5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体检费150元。以上收费标准终以物价部门审核备案为准。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七条保障: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次数,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