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新生收费标准
注:1.城市户籍学生学费先缴后免,免学费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数的15%确定;
2.代办费包括公寓用品费300元(公寓用品:床单2条、被罩2条、枕巾2条、枕套1个、枕心1个、水壶1个、水杯1个、毛巾1条、牙缸1个)、服装费300元(预收,多退少补)、书费200元(预收,多退少补)、保险费100元、体检费100元,素质拓展与军训费300元。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为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20%)、集中连片特困区学生享受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
(一)免学费政策: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免除学费。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的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数的15%确定。
(二)助学金政策: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区学生享受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
(四)“升学班”优录政策:对当年参加中考,且成绩高于350分的学生,免试录入“升学班”。同时,学校为鼓励优秀初中生报考我校,对当年中考成绩高于350分的,给予学杂费减免。减免政策为学生中考成绩每高10分,减免学杂费100元。
(五)新生在2017年8月15日前报名,且预缴报名费200元,持预缴费单据报名时可冲抵300元,预交费收取后不予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