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18 04:0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山西省德育示范校
  • 联系方式:0359-2550613
  • 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

2017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800元/年?生

2016年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

考核经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由学生缴纳,录取费由高职院校缴纳,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2016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800元/年?生

2015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014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公告[2014]第24号

五、院校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填报志愿指南》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2014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013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西省普通高考未按时预报到考生交费须知

按规定2013年山西省普通高考录取考生须于8月28日到校交费预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但有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时到校,经研究决定,未能按时到校预报到考生可以采用银行汇款的形式交纳学费,汇款截至日期2013年9月3日。考生汇款后凭汇款单据于9月21日(正式开学日期)到校后先到招生办换取正式通知书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2013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西省普通高考录取考生预报到须知

2013年山西省普通高考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已基本结束,我校共录取山西考生1250名,圆满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考生请于8月28日到校预报到交纳学费。本次预报到只需交纳学费并办理相关手续,无需携带行李,正式开学时间为9月21日。(已录取考生如果在8月28日前未收到预录取通知书,请及时于学校招办联系确认录取信息后,于8月28日当天直接到校交费。)

2013年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包括高校国家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国家贷款(这里特指高校国家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贷款。
国家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贷款业务。
八、赴基层单位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贷款代偿从2009年起,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贷款的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分三年代偿完毕。
②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贷款代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及独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具体事宜,请学生向所在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咨询。
1.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