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⑴两校区学生公寓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接入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中的任一运营商网络,收费标准均为:3 个月90 元,5 个月130 元,10 个月220 月。⑵会峰校区的移动营业厅位于女生公寓1#3#楼下;电信营业厅位于男生公寓6#8#楼下,联通营业厅位于学校快递中心旁;琅琊校区的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联合办公,位于女生8 号楼旁。⑶网络接入服务不与任何运营商的手机等业务绑定,请务必本人亲自去营业厅办理,不要相信任何的推销人员。
见“滁州学院2021 级新生缴费一览表”,收费公示见滁州学院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s://cwc.***.cn/)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 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 个基点执行。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 年、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为5 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 元。学费补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高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高补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公办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民办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学费减免、国家贷款风险补偿、勤工、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4) 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资助对象为中央下达孤儿、事实孤儿、优抚对象以及极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需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证明经所在学院调查核实推荐,学校审批合格后,可按规定予以减免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