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1年体育特长生优惠条件:凡经过测试录取的田径特长生享受如下学费优惠(普通学生平均每学年学费2200元)
A:初中阶段获得区中小学生运动会1---3名的运动员,免收一年学费;4---6名根据成绩免收半年或一年学费;
:初中阶段获得市传统校运动会1---6名的运动员,免收三年学费;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学生免收三年学费;
A:市传统校比赛取得1分奖励30元,获得第一名奖励加倍;
:获得市职高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取得1分奖励20元,区中小学运动会团体第一名得1分奖励20元;区中小学运动会团体第二名得1分奖励10元;
C:破北京市同年龄纪录奖励2000元,破北京市职高纪录奖励500元,破区纪录奖励200元;
D: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的奖励2000元。
E:获得市职高或者区运动会比赛两项第一,免当年学费;一项免半。
5. 在校期间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努力无不良记录,参加市传统校运动会、市职高运动会、区中小学生运动会取得名次,按以上办法执行;无故不参加训练,市区比赛无成绩者,如果愿意就读,按一般学生收费,并补足入学后所有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