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标准如何?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要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中专)从2008年秋季起实行新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统一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两项。
鉴于顺德区职业高中已全部转为职业技术学校,我区拟从今年秋季起,全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顺德中专学校除外)新生按粤价[2008]150号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属于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国家级标准收费)。
旧生(即08级和09级学生)仍按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第9号]职业高中收费标准执行。
1、国家金:新生入学后,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持有佛山股份证的学生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每生每年可享受1500元的国家金(享受一、二年级)。
2、贫困生扶持:对于特困生,可申请缓交或减免部分学费。佛山市户籍持有《广东省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子女免交学杂费,校服费按半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