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学费及其它收费
(一)根据粤财教[2013]54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粤价[2008]150号《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规定,收费如下(单位:元):
1、校服费350元,床上用品费330元;
2、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级班、高中(中技、中专)起点预备技师班学生,前三年学费按国家免学费政策标准执行(每生累计享受不得超过三年),第四、第五年按省规定标准收取学费。
3、高级班的学生可以报考大专或本科,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录取,达到毕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学费按照对应高校的收费标准缴交;
1、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生,可连续两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共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