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遵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土木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类专科大数据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800元/生?年(根据住宿人数,公寓基础设施收费)、900元/生?年(根据住宿人数,公寓基础设施收费)、1000元/生?年(四人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