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到时暂不交学费(住宿费、书费须缴清),但须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备审,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审核后确定学生是否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如果需要申请国家金的学生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孤儿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待上级资助部门审核。
五、报到时,新生须一次性缴清住宿费和书费(学费待免学费名单审核后视情况补交)。有关费用包括:
1、行政事业收费:(按省物价局审批的二O一三年学费、住宿费标准)
(1)基础段学费: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非税[2018]12号),现我校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收缴学费书费,新生在9月20日前可通过学校官网的缴费平台或赣服通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详见《豫章师范学院学费缴交操作手册》。
七、我校历来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及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国家金、学费减免、“德才”奖学金等多层资助体系。咨询电话:0791-86831254。